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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健康的特征之一失眠症

110广州网 时间:2011-12-06 09:40:00

的特征之一失眠症发表:(2006-04-0511:07);最后修改:2006-06-2210:53;栏目:[休息睡眠]
作者:;【阅读:3336】【留言】【繁w】睡不好觉,谓之失眠。短暂者,数晚左右,治疗较易。长期者,可10年以上,治疗较难,其具体情况,又可分为四型。
1、入睡难。常上床1-2个小时才能入睡;
  2、醒的早。虽可入睡,但凌晨2-4时即醒,不能再睡;
  3、睡不深。迷迷糊糊,似睡非睡;
  4、作梦多。彻夜有梦,且多恶梦,常有未睡感觉。
  临床以前二型多见,但四型可混合存在。
  良好的睡眠是健康的良药。长期失眠,使人极为痛苦。患者常精神萎靡,消极悲观,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家人甚至邻居也感不安。最后可能走上自杀之路。
  全世界约有40%的人失眠,我国约有3.5亿之多。而接受治疗的不到20%。很多患者生活在愁眉苦脸的不安情绪之中。因此,必须广为宣传,以引起医师和患者的重视,使患者能得到妥善的治疗。
  在过去,医界一直把失眠作为一个症状,治疗也不够令人满意。现在已有人提出应把它作为一个独立的。找出原因,精心医治,医师、患者要互相配合,争取早日治愈,以其共享美好人生,造福社会。
  失眠是有原因的,如遗传因素,工作、生活及人际关系的不良刺激因素,还有少数的药物中毒亦可引起失眠。多数患者能说出致病原因。经医师分析属于何种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而给以心理或药物治疗,效果良好。但也有部分患者说他(她)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经医师帮助他们回忆首次起病的情况才能有所认识。
  一般说来在明确原因之后,治疗也有难易之分。比如有的由于亲人亡故,工作困难所致的失眠,这就难以在心理和药物治疗方面使患者在短期内得到解脱。需要医师不厌其烦地给以,使患者的心境尽快恢复到病前状态,药物的作用就能高度发挥了。
  因此,必须指出,不详询病史即按患者要求给以镇静催眠药物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其关键是未能按照病因和发病机制来处理。以致患者常是久治不愈,长期不能脱离催眠药物而发生记忆力减退,精神不振等不良反应。
  有的患者甚至从医师处方一次即得到100-200片镇静药物,这是非常危险的。不仅是违背了医疗原则而且最易发生意外。
  少数顽固性失眠者,常自服超量的镇静催眠药物,如每晚服安定3-4片或三唑化2-4片。这种情况,亟需纠正。因为它决不是治疗失眠的最佳选择。安定是淘汰药,美国早已停产。我国有些医院仍在使用令人有不无遗憾之感。三唑仑在80年代风行全球,90年代中期美国有服后发生精神症状及行凶杀人的报导,欧洲有些国家迅速禁用。我国仍在使用但用者已少,产量亦已大减。其安全量为每晚半片,最多一片且只能短期使用。
  总之,医师的责任是治病救人,治疗问题应由医师考虑并与患者商讨决定,理应得到患者的理解和合作。失眠是可治之症,且多是慢。病史较长,治疗时期也相应较长。医患双方都应耐心对待。我每天都接诊人眠病友,就是这样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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