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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恐怖症的临床特点

110广州网 时间:2011-12-06 10:30:00

国内临床上见到的中,以社交恐怖症为最常见。这大概与下述两种情况有关:与西方人相比,我国人是特别爱面子的。领导对下级最常提出的忠告是:要注意影响。家丑不可外扬,是我们大家都极力遵守的信条。然而,父母和长辈又往往不尊重晚辈,甚至当众丢他们的脸;父母和师长往往忽视对孩子们社交能力的培养。生下来不久就交给祖母或外祖母抚养的孩子,这一点尤其严重。很多人还不懂得,从小到成年,一个人只有经常与同龄人相处,人格的健全成长才有保证。孩子们只有在与同龄人相处的过程中,才能学会独立而不依赖他人,自尊而又尊重他人。

几乎完全在父母或人身边长大的人,不是任性、蛮横不讲理或看不起别人,便是依赖、怯懦而孤僻,也许二者兼而有之,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见了兽便显出羊的样子,见了羊便显出兽的样子。总之,不能平等待人,不会社交。现在,独生子越来越多,每一个都住在封闭式公寓的单元房子里,很少与同龄人游戏的机会。这种情况值得引起大家重视。

社交恐怖症多起病于青春期,只有少数起病于20岁以后。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除个别病人外,症状只出现在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而独处时则没有恐怖症状。常见形式之一,是在一对一的社交场合下产生强烈的不安,而与一群陌生人(如在街上或公共场所)混在一起时并无恐惧或只有轻微的紧张。发作厉害时伴有头晕、恶心、震颤等。严重者拒绝与任何人(除家属外)发生接触,不能参加任何社交活动,完全把自己跟朋友孤立起来,无法上学和工作。有的人害怕社交时会脸红,而实际上病人并不容易脸红。有人害怕在社交场合下会晕倒、或打嗝或放屁等,以致回避让交。另一种常见形式是怕看别人的眼睛,怕跟人家的视线相遇。怕人家看出他表情不自然,或者感到别人的目光很凶恶,或者从别人的眼光中能看出别人对他的鄙视、厌恶甚至憎恨。有些病人诉述总控制不住用“余光”看人(查《辞海》余光有二义,一指落日的余辉;~指惠而不费地对别人的照顾。均与病人所用语义迥异,然病人皆不约而同地如此说,也是一件令人惊异之事)。病人所谓余光,指注视某物或某人时,觉得自己控制不住地同时也在着另一物或另一人。如果问病人用余光看人有什么不好?是不是意味着斜眼看人,有看不起人的意思,还是意味着暗送秋波,不正派?病人照例说不清楚,甚至否认有任何看不起人和不正派的想法。

病人的痛苦似乎在于,他必须使自己的眼光像焦点一样集中于某人或某物,而不允许其他人或物进入他的视野,但是,他做不到。还有极个别病人害怕自己的眼光会伤害别人,至于用眼看人怎么会伤害别人,病人却无法自圆其说。尽管如此,病人还是害怕。有一青年害怕与人交谈时用手挠头皮,他认为这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其实,他头皮并不痒,也没有挠头皮的习惯,可就是怕交谈时会控制不住地这样做,因而避免社交,可又认为不社交无法立足于社会,十分痛苦。有一女青年总害怕有人有特异功能,能透过衣服看见她的。尽管病人对特异功能持怀疑态度,仍然害怕与人接近。她从童年能记事时起,就特别怕别人看见她在大小便,因而出门前必须先上一次厕所,也不敢远离家门,怕忍不住要去厕所――她多年来不敢上公厕。即使在家,也必须门窗紧闭,挂上厚窗帘,才敢大小便,尽管如此严加防范,大小便时仍极为紧张害怕。数年前见报纸上有特异功能之说,遂转而害怕特异功能。

从上述两个病例可以看出,社交恐怖症可以有各式各样的变异,无法尽述。也许,归结到一点,社交恐怖症的核心是怕人,各种变异都可以视为人的象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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