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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摊遭砸百斤鱼晒成干 警方接警多日无下文

110广州网 时间:2010-12-11 11:39:25
  菜市场门前满地死鱼都被晒成干。  四家水产摊位同时遭到冲砸。

  新华报业网讯 昨日上午,读者吴先生致电本报96096反映:南京河西好邻居都市菜园市场,4家水产经营户摊位被砸,几百斤鱼被人扔在大街上,昨日上午,当一辆搬家公司车辆准备将几家水产经营户货物强行搬走时,被摊主用车堵在了菜场门口,落得进退两难。原来,菜场管理方不愿与4家水产经营户续约,这才强行将他们“请”出菜场的。而其中一位摊主为此刚刚垫付了19万费用,承包后这才做了三个月,也遭到同样待遇,生活彻底陷入绝境。

  冲突现场 菜场门口满地死鱼 摊位蓄水池被强行砸毁

  昨日上午9点,记者赶到位于河西黄山路99号附近“好邻居都市菜场”门口时,一辆搬家公司车辆被横着的面包车堵在门口,地上堆满了死鱼,大多都已发臭变味,引来不少周围卖场群众围观。

  一些围观群众告诉记者,当时现场比较混乱,很多人“浑水摸鱼”,有些鱼趁乱被人捡走了。现场一位经营户庄女士告诉记者,她是该菜场水产经营户之一,横在前面的面包车是她们家的,因为搬家公司货车准备强行将她们几家水产摊位货物全部搬走,为了留住证据,迫不得已她这才出此下策,堵住了搬家货车的去路。

  原来,本月8日,菜场内4家水产摊位同时遭到20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冲砸,摊位的设施全被砸毁,几百斤鱼也被扔出菜场外大街上,直接损失上万元。当时他们也都报了警,可直到现在还没有接到处理结果。随后,记者致电当地辖区派出所,值班民警告诉记者,他们当时的确接到过报警,具体结果他们还不清楚,也不便向记者透露。

  记者进入菜场水产品摊位看见,原先的四家摊位已是面目全非,连原先砌好的蓄水池都被人强行砸毁,显然已经无法正常经营下去了。而市场内,只剩下一家水产经营户做起了独家生意。

  摊主无奈 生意刚有起色 未续签摊位遭不明身份人员冲砸

  面对记者的询问,该摊主始终不肯正面回答。“我们都是规矩生意人,有什么事情,你们找管理方。”摊主显得非常谨慎。

  此时,一位被砸摊主告诉记者,他们从08年就开始在此经营水产,当时每年只需要4万多元的租金,开始生意也不是太好,后来随着河西奥体板块居住人群的增多,今年生意才刚刚有了起步,可每年的租金也是水涨船高,居高不下,今年已经涨到了5万多,为了继续经营下去,摊主们一直也都是忍气吞声,甚至缴纳租金连正规发票都不给,大家也都是敢怒不敢言。

  可好景不长,双方合同是今年11月27日到期,原本准备续租的水产经营户突然在11月24日接到市场管理方通知,责令四家摊位全部退场,拒绝他们以后在此经营水产。生意做得好好的,刚刚有了起色就要被赶走,经营户怎肯妥协,双方交涉时,管理方就已经开始断水断电,经营户自发买来发电机给水池里充氧,勉强经营下去。

  一位来自宿迁的残疾人庄宇三个月前刚刚从别人手中花19万承租了其中一处水产摊位,结果经营才三个月,对方也随即终止了合同。直到11月8日,突然遭到不明身份人员冲砸摊位,大家的生活彻底被毁。

  记者连线 市场方称领导在开会 无人出面解释

  就此,记者随后找了菜市场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内,除了几名自称是保安的中年男子外,其他现场负责人对此表示并不知情。“我们这边领导全都到区里开会去了,我只负责这里的治安状况,其他情况你们找领导好了!”一名现场负责人说。关于摊位被砸,摊位为何停止续约,该负责人并没明确表态,只是帮记者拨打手机联系相关领导,可一小时后,仍未能有人出面解释。

  记者准备离开时,该负责人又称领导都在区里开会,可以直接去当面交涉。记者驱车赶到会场后,几位领导仍是避而不见,当记者拨打其中一位相关负责人手机时,对方一直处于通话中。摊位莫名被砸,损失数万元,合同里的优先续约成了一纸空文,这几年租金的发票迟迟没有拿到,几位水产摊主表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附近居民:摊位疯涨怒不敢言

  “这年头什么都涨,可百姓的菜篮子涨得如此疯狂,这里可真是第一次看见。”家住奥体万科的居民张老师称。他还告诉记者,其实有了比较才会觉得菜价到底涨了多少。他在市区和奥体各有一套房子,老两口为了带孩子有时候两头住。就拿“好邻居都市菜场”这里的西红柿为例,市区普通菜场价格大概在2块多一点,而这里竟然卖到3块5左右。据了解,市场部分经营户租金从08年的大约2.4万已经涨到了今年的5.8万左右。而其他蔬菜市场摊位价格均上浮了百分之四五十左右,其中水果摊位更是涨幅百分百。

  律师:摊位费“水涨船高” 应由物价部门干预

  对此,律师事务所言律师称,双方合同条款中既然有老用户优先续约权,在同等条件下,菜场管理方应书面告知经营户,在双方认可情况下,老经营户应当享有优先续约权。对于四家水产摊主遭遇到的暴力行为,管理方有不可推卸责任,同时也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摊位费年年“水涨船高”甚至高得离谱,市场管理方利益最大化同时,损害的不仅是经营户利益,更是老百姓利益。而价格疯涨,也不应由管理方拟定,而是应该由物价部门出面进行干预,制定出合理的价格范围。市场管理方应当根据物业部门制定的合理价格范围,来进行招投标。扬子网记者 吴胜 实习生 李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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