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建局租赁中心:市属公租房仍然很抢手
深圳新闻网讯 近来,相关媒体报道深圳部分区的公共租赁住房遭受“冷遇”的消息,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市属的公租房租金并未上调,不仅没有出现大面积退租的情况,而且还非常抢手。”市住建局租赁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是政府为解决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夹心层”住房困难而出台的一项措施。2007年,市政府提出为低收入家庭解决不少于6000套保障性住房,2008年初,深圳第一次保障性住房申请终审后,部分符合条件的家庭开始租住公共租赁房。
“保障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其申请和受理渠道是相同的,申请人要经过保障房初审、复审、最后经终审合格后才能租住公租房。”住建局租赁中心的相关负责人称。
市属公租房依然抢手
“按市里要求,我们筹集了300多套公共租赁房。今年合同到期,超过半数的租住家庭不再续签合同,退租数量超过150户。”福田区建设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
就福田区公租房租户大面积退租现象,福田区建设局的相关负责人解释,原来政府对公共租赁房租户的补贴由市财政和区财政共同分担,而从今年开始,市财政不再对租户房租进行补贴,而区财政的补贴是固定的。加上很多业主涨房租,少了政府的部分补贴,租户又不愿多出钱,这些低收入家庭就选择了退租。
宝安和南山的公租房则从一开始就遭到冷遇,宝安区建设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宝安区在第一次保障性住房申请终审前,共筹集了600多套公共租赁房,但截至今年7月,前后总计有549套退还业主。
南山区通过4种渠道筹集了490公共租赁住房,2008年第一次保障性住房申请终审后,申请者较少,南山区迫不得已退回254套给产权单位。在留存的236套公共租赁住房中,目前仍有34套空置。
相对于区属的公共租赁住房,市属的公共租赁住房却是十分抢手。“截至目前,租赁中心并未出现大面积的退房情况,而且也没有接到任何关于调高公租房租金的文件。”住建局租赁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公租房租户也可申请经济适用房
对于区属公租房被大面积退租和遭受冷遇的原因,市住建局租赁中心的这位负责人表示,市住建局和区建设局是相互独立的部门,在筹集公租房的渠道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市住建局的租赁中心并不了解各区建设局关于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工作流程。
但她坦言,对“市政府取消财政补贴”的说法,相关部门的确应给予解释,这些低收入家庭都是经济条件非常困难的,财政补贴如果取消,那这部分钱该由谁“埋单”应该给市民一个说法。
公租房租户能否购买经济适用房?“很多人在申请保障房时都怀着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目的,怕租用了公租房后失去购买经适房的资格。而根据相关规定,公租房的租户仍可继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只不过在购买经济适用房前,须退出公共租赁房的租赁,并不是住着公租房就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了,很多人对政策有误解。”住建局租赁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解释。
不同区域的公租房价格不同
根据相关规定,公租房的租赁价格是不能随意上涨或下调的,市属公租房一直按照每平方米13~18元的价格出租。“每个片区公租房的定价也各不相同,例如,松坪山附近的公租房租赁价格为每平方米13元,梅林片区的为16元,而位于市中心区,市民中心附近的是18元。”这位负责人介绍。
相对于宝安区公共租赁住房5.8元/平方米和4.7元/平方米的价格,市属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确有点高,“很多租户建议我们调低价格。但是这个定价并不是我们能随意调整的,我们只能按照规定办事。”住建局租赁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解释。
当记者质疑市属公租房和区属公租房面向的群体是否不同时,这位负责人称,“所有市民申请公租房的渠道都一样,须经过保障房申请的初审、复审、终审。但市属的公租房由于房源大多位于福田、罗湖和南山,因此只面向这三个区的申请者,但是这些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市属的公租房或者区属的公租房。其他区的申请人终审合格后只能租住区属的公租房”。(记者 李秀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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