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广州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您的位置: 110广州网 > 广州新闻 >

南京:5年后公办幼儿园占七成 课业负担重将问责学校

110广州网 时间:2010-12-18 08:39:05

  新华报业网讯 到2015年,全市公办幼儿园数达到幼儿园总数的70%,同时鼓励“名园”通过“集团化”途径放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到2015年,小学每班控制在35人以内,初中控制在40人以内,到2020年,小学控制在30人以内,初中控制在35人以内,基本全面实现“小班化”教育;到2015年,所有普通高中达到优质高中办学标准,到2020年,南京要建成10所以上全国一流的高中……昨天,《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意见稿)出现在南京政府官网上,开始为期一周的意见征求。记者昨天第一时间采访南京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对《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予以权威解读。

  1、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100% 

  2、义务教育巩固率 100%

  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100%

  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70%以上

  5、每十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人) 8000

  6、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80%

  7、达到省定优秀标准的各级各类学校比例 90%以上

  8、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 16年

  9、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 高于省核定标准1个百分点

  10、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 高于GDP增长比例

  学前教育

  五年后公办幼儿园占七成

  条文摘录:到2015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8%,2020年达100%。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府对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提高政府保障水平,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主的办园体制。每个区县每年新建2-3所达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到2015年,全市公办幼儿园数达到幼儿园总数的70%,其中,教育行政部门办园(以下简称教办园)达到总数的30%;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数达到幼儿园总数的76%,其中,教办园数达到幼儿园总数的40%。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教育,举办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幼儿园。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学前教育。

  -专家解析:

  南京将大力兴办公办园

  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目前已经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据悉,目前南京市有400多所幼儿园,其中约60%是公办的,其余是民办幼儿园(私人办园)。有关教育人士分析说,《规划纲要》就解决南京学前教育问题有了比较系统的谋划。从近期来说,南京市将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助学券的发放,助学券的发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的教育负担。不过对很多南京家长来说,他们最希望的是能够让孩子进入优质的幼儿园。因此,南京市将大力兴办公办幼儿园。要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必须按省级优质园标准配套建设幼儿园,建成后移交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规划纲要》不仅对公办幼儿园的数量立了目标,而且还对质量提出了要求。

  条文摘录: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必须按省级优质园标准配套建设幼儿园,建成后移交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2015年,全市省优质园达75%以上;2020年,95%的幼儿园达到省优质园标准。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健全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全面落实小学附设幼儿园和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独立的事业法人地位。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逐步提高在编公办教师、保育人员比例,依法落实幼儿教师身份、地位和待遇。规范幼儿园资质年审与晋级评审,加强幼儿园保教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鼓励优质示范幼儿园通过“集团化”等途径,放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帮助和扶持薄弱幼儿园不断改进管理,提升办园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助学券”。建立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制度,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省定标准。

  -专家解析:

  名校集团化放大优质资源

  纲要中还有一个亮点,就是鼓励优质示范幼儿园通过“集团化”等途径,放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比如新小区新建配套就由一些办园实力比较强的‘名园’来办分园,这样这个幼儿园起步就是好幼儿园,能大大满足市民的教育需求。”

  小学初中

  小学初中将全面变“小班”

  条文摘录:义务教育阶段一律不设重点学校和重点班级,积极扩大普通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计划,促进初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明显缓解择校矛盾。到2012年,全市所有区县达到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标准。全面实施“新班额计划”,科学设置班级规模,让每一个学生得到更多的教育关怀。到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每班学生人数,初中控制在40人以内,小学控制在35人以内;到2020年,初中控制在35人以内,小学控制在30人以内,基本实现小班化教育。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0%以上在公办小学就读,100%在公办初中就读,享受同城待遇。

  -专家解析:

  小班制能缓解择校热

  一个班五六十个人,坐都坐不下,老师怎么可能把每个孩子都教好呢?南京从2010年秋季新学期起已经开始在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实行新班额计划。“由于择校压力大,事实上在一些名校还没有做到新班额。”南京一位教育界资深人士告诉记者,一方面,通过对老师和学生比例的调控,让老师更能关注到每一位学生,从而提高教育的质量;另一方面,班额少了,名校爆棚现象也能有所减少,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抑制择校热,促进教育均衡的作用。

  高 中

  高中也要开职业课

  条文摘录:优化高中教育布局,稳定学校办学规模,努力办好每一所高中,每班班额40人以下,并逐步推进小班化教育。到2015年,所有普通高中达到优质高中办学标准;到2020年,建成10所以上全国一流的高中。鼓励普通高中自主发展,推进学校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鼓励学校创新育人模式,改革教育方式,改善教育和学习方法,形成学校教学有风格、学生发展有特长的局面。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融合渗透,创新综合高中发展模式,鼓励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积极开展普通高中与高等院校合作与交流,探索高中与大学相衔接的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探索普通高中与高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后备人才的工作机制,为特长学生、超常学生的发展提供帮助。积极与境外优质教育机构合作,在高中学校开设国际课程,开拓学生视野,培养跨文化的国际通用型人才。

  -专家解析:

  高中将有多种发展模式

  根据纲要,今后南京将打破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间的壁垒,尝试推出“综合高中”这一新教学模式。“比如学生可先上一年综合课程,再选择未来发展方向。”教育界有关人士表示,推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贯通,是我国教育发展的大方向,也是今后省市教育部门针对高中阶段教育进行改革的重点。今后南京高中将有多种发展模式,除了办一些旨在向普通高校输送高质量学生的升学预备型高中外,还有望举办一些渗透职业教育元素的综合高中。在综合高中,学生在学习基础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能学到一些基本技能、通用技术,必要时可实现普高、职高之间的转换。据悉,玄武中等专业学校已在酝酿和周边的三星级高中进行资源整合,联办“综合高中”。

  其它热点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课时计划和课程标准,控制作业量和考试的频度、难度,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公办教师不得从事有偿的课外教学辅导活动。社会教育机构必须严格控制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补习辅导、学科竞赛考试等活动。建立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公告、监测、举报和问责制度,建立学校、社会、家庭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学校管理,并逐步引入第三方评价监督机制,切实把“减负增效”贯穿到教育教学和校内校外各个方面。

  关于教育用地的规划与保护,首先明确市、区政府是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责任主体。出台《南京市住宅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发改、教育、规划、国土、建设、财政、房产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教育用地规划城区按1.2-1.5万人设置一所小学,3万人设置一所初中;郊县按0.8-1万人设置一所小学,3-5万设置一所初中。规划在老城、新区、县城和建制镇地区设置幼儿园,按1万人左右设置一所。农村地区执行1村(行政村)1所的配置标准。高中按10万人一所的标准进行设置。学校配建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零星开发地块的教育配套,应在该地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统筹安排予以解决,并充分考虑该地区原有教育设施的扩建用地。禁止将教育规划预留用地改作他用。教育用地的替换、变更须征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擅自占用、改变教育建设用地的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合理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招生规模,消除面试择优、考试入学的现象。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比例。

  进一步扩大热点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实行指标到校,分校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和根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注册入学。

  抓住“青奥会”教育契机,制定并实施“南京市学校奥林匹克行动计划”,推动青奥进教育、进课堂,提升学生素质、提高育人质量。全面实施“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计划”,深化“快乐星期六——学生三自发展计划”。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持续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的实施,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增强学生体魄。推进“南京市中小学生才艺拓展计划”,建成50所艺术团学校、50所阳光体育学校和100所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示范学校。

  两种方式可提意见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在中国南京门户网站(//www.nanjing.gov.cn)、南京教育门户网站(http:/www.njedu.gov.cn)全文公开发布,征求时间为一周(2011年12月18日至11月24日)。 

  各界人士可通过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建议。来函请寄:南京市北京东路26号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00008。电话:83639935。传真:83371000。电子邮箱:njjyghgy@163.com。

  本报记者 孔小平 王 璟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1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