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退休父母奖励金本月起发放
110广州网 时间:2010-12-18 11:39:13
新华报业网讯 独生子女奖励金究竟何时发?不少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非常关心这一问题。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政府获悉,这一一次性奖励金的发放终于有了明确说法,本月开始发放,将于明年9月份前发放结束。
南京市政府日前发文,对199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金发放提出了具体办法。根据规定,具体奖励对象有三类:1、参加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市属及市属以下企业退休,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中未享受加发5%的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员;2、在企业改制中与所在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的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员;3、符合上述条件,享受对象已死亡的,由其法定继承人按相关规定领取。记者了解到,根据这次一次性奖励办法,给予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3600元的奖励。
究竟哪些人群能享受到这一奖励政策,南京市将由市人口计生委牵头,对申报对象是否符合财政负担奖励的范围进行审核。南京市财政局将奖励金(包括市级负担部分和各区区级负担部分)拨至市人社局,由南京市人社局通过奖励对象个人养老金账户发放。符合奖励范围,奖励对象死亡的(原参加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奖励金由市财政全部负担,并由市财政局将奖励金拨至市人口计生委,由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发放。
根据安排,这一奖励金的发放工作自2010年12月起,至2011年9月底前完成。此外,驻宁省、部属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金,按隶属关系解决。
作者:仇惠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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