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困难群众死亡可免火化费
110广州网 时间:2010-12-29 10:39:15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殡葬管理处获悉,从2011年1月1日起,该市户籍、不享受相关丧葬补助待遇的十类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免除七项基本丧葬服务费用。今后,免费范围还将逐步扩展到南京市户籍不享受相关丧葬补助的群众。
凡具有南京市户籍、不享受相关丧葬补助待遇的下列人员均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用:城乡居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中无家可归,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抚养能力的“三无”人员;享受民政部门抚恤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1954年10月3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或组织批准复员的人员,在乡的红军失散人员(以上简称在乡复员军人);享受民政生活补助的参战涉核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低保边缘群体;公安机关运送并开具证明的无名尸。端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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