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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普查:青岛历史建筑两成归个人所有

110广州网 时间:2011-01-14 07:39:13

    作为全国第三批历史文化名城的青岛,历史文化“家底”究竟多厚?在2009年人代会上,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7号议案”被列为大会议案,进行重点督办,办理时间为两年。昨天,市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该议案办理情况。根据普查,青岛市共有6类历史文化名城要素3605处,28平方公里历史城区已全部纳入保护规划体系。 四方路里院纳入保护范围 建议提出:“青岛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中非常年轻的城市,其城市与建筑整体风貌的完整性、独立性、延续性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突出的历史地位。但多年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断受到冲击。”在2009年人代会上,多位代表联合提出《关于加强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的议案》。

    办理情况:“我们已经完成了我市历史上第一次全市范围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素普查和认定工作。”在昨天的汇报中,青岛市规划局副局长马晋彪表示,通过仔细甄别和严格筛选,汇总确定市域范围内保护要素总计3605处,其中主要有文保单位375处、历史优秀建筑220处、保留历史建筑1572处、工业遗产23处、军事建筑及构筑物11处、历史文化街区15处。在普查中,中国海洋大学的“六二楼”和“胜利楼”被纳入到了保护范围,四方路里院则作为建筑历史文化街区,成为新增的保护要素。 历史城区套上“金钟罩” 建议要求:“青岛有28平方公里的历史城区,对这些城区要重点保护。”在“7号议案”中,人大代表们明确要求,要依照相关强制性规定,制定历史城区的建筑高度控制规定,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具体界限。落实情况:作为议案的主要办理方,市规划局请来国内专家,先后完成了历史城区范围内相关13个片区的控规编制,对建筑高度、密度、容积率等主要规划指标及控制要求予以明确。“有了这些明确的规定,28平方公里历史城区就可纳入到非常严密的保护范围之中。”

    参与普查的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历史城区内的历史建筑产权主要分为公产、私产、军产和混合产四个类别。在文物保护单位中,公产的约占70%左右;在历史优秀建筑中,公产的大约占60%左右,私产的和军产大约各占两成;在历史建筑中,公产占60%左右,私产占15%左右,军产大约占10%,其他的为混合产。“我们将根据项目的重要性,针对不同产权进行不同方式的保护。”马晋彪表示。 (记者 李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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