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面新村违建 果真“能屹立不倒”?
田面村共有8栋居民楼存在楼顶加建。
深圳新闻网1月14日讯(记者 王丹丹) 近一段时间,靠近深圳CBD的田面村违建成为不少网友关注的问题。深圳论坛一则《田面村违建依然“屹立不倒”,政府部门都在干啥?》引来网友纷纷热议,13日记者走访了深圳市查违办的相关负责人,就网友关心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相关采访。
田面村违建:“屋顶改造”工程变了味儿
对于刘家辉来说,即将到来的春节不会过的太轻松,田面村每天都要派人监管,过年也不会例外。作为这次田面违建处理工作的负责人,在华富街道执法队工作多年的他也颇为头疼。
刘家辉告诉记者,12月份以来,华富街道执法队进入田面村,一直坚持从早上8点到晚上12点进行蹲点监管。按照执法队目前的监控,可以保证村民不能继续加建。 日前田面村村委向福田区提交了“屋顶改造”的申请,福田区城管局市容环境提升办公室也证实了这一点,刘家辉表示华富街道执法队要根据审批意见来进行最后的处理。
据刘家辉介绍,2009年年底深圳市出台《深圳市市容环境提升行动计划》,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行动。田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则打算在村里统一建设天台消防逃生口,但截至目前这个手续还没有办下来。从2010年11月开始,部分村民却开始在楼顶加建房屋,一共有8栋居民楼存在楼顶加建。
拆除违建 这事儿不简单?
对于楼顶违建的拆除问题,刘家辉也做了解释。除去村民不配合这个因素之外,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说,进行违建拆除也需要一系列的程序,调查取证、现场勘查、掌握真实可靠的证据链以后,即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作出决定以后实际执行也有一定的困难,必要时候还要寻求法院下达强制执行的裁定书。换句话来讲,建起来容易拆起来难。
“违建处理工作并不容易,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许多困难,比如违建人员不接受文书、工作人员上门调查被拒之门外等等,调查取证过程中如果居民不配合,调查取证、现场勘查这些工作就很难完成。” 深圳市查违办法规科科长廖永生告诉记者,一部分违建者正是利用法律对居民住宅权的保护来抗拒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按照目前的《行政处罚法》以及《规划土地监察条例》,行政调查部门还没有权力去强迫违建人员接受调查。即便是田面村民以锁门、封屋顶等方式不配合调查取证,他们也并未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
是不是所有的违建都要拆掉?廖永生表示,根据《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并非所有的违法建筑都是要拆除的。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因违法建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应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改正,补办手续,并处单项工程违法部分土建总造价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记者提出的“补办手续以后能否按规定进行改造”的疑问,廖永生有些无奈,“这就涉及到监管的问题,对基层执法队来说也是一个考验”。
依法查违 到底怎么查?
是否在法律上寻求更多的权力来便于执法工作的进行,廖永生的态度十分明确,绝对不可能为执法方便而突破界限。作为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住宅权一旦被打破,权力一旦被滥用,后果将不堪设想。
不过廖永生也强调,目前查违部门要用好现有法律赋予的手段。他们在平常的工作中也要求基层的执法队伍要穷尽一切合法的手段去调查取证,取得真实完备的证据之后,执法部门就可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虽然之后的实际执行也存在很多困难,但处罚决定一旦做出,就可以约束违建者朝着执行决定的方向走。
而在2010年11月,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也出台了《关于做好对存在违法加建、扩建、改建行为的房地产实施房地产权暂缓登记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存在违法加建、扩建、改建行为的房地产将被暂缓登记。被暂缓登记的房产将无法进行买卖交易。《通知》的出台从一定程度上就限制了违建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