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百万拒付妻女生活费
昨日,在江苏大厦旁边,下跪女子的宣传单引来不少围观市民。
深圳新闻网讯 昨天上午9时许,在福田江苏大厦门口,女子张勤芬带着女儿跪在地上,高举寻夫启事,称丈夫重男轻女,抛妻弃女10年,至今不肯现身,母女二人特地从上海赶到深圳,祈求路人帮她们找出在江苏大厦某证券公司任职高层的丈夫孙某,解决女儿长久以来的思父之情和日渐窘迫的生活问题。另一方当事人孙某对此怒斥妻子诽谤,应以“文明方式”解决双方问题。
重男轻女致抛妻弃女?
昨天早上记者在福田江苏大厦门口看到了当事人母女,两人举着一张一米见长的寻人启事,标题写着“寻抛妻弃女的现代陈世美”,因重男轻女,抛弃妻子,拒付生活费,母女两人只好从上海远道赶到深圳,找寻在江苏大厦里一家证券公司上班的丈夫。但丈夫多日避不见人,母女只好采用这种方式,在丈夫单位楼下跪求行人,帮忙找寻丈夫。寻人启事里附有丈夫孙某的照片、姓名、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个人资料,和两人的结婚证复印件。
寻夫女子说自己名叫张勤芬,江西人。她说自己1996年与丈夫孙某认识,1998年两人在上海结婚定居,2001年生下女儿。张某说丈夫虽然是博士,且曾在美国攻读MBA学位,但重男轻女思想根深蒂固,一定要有儿子传宗接代,但由于夫妻两人均是上海户口,按照政策两人只能生育一个小孩,所以一心想要儿子的丈夫见到自己生下女儿大为不满,不仅不肯支付生活费,还借出差为由经常不回家,最后发展到彻底不归。10年以来,孙某既不提出离婚,也不愿意承担家庭责任,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用。10年来孙某与女儿相见的次数寥寥可数,最后一次见面还是在2008年。张某说这次远道来到深圳,是希望跟孙某当面协商两人的婚姻到底是去还是留,以及女儿的抚养问题。
昨日上午,记者在江苏大厦楼下见到下跪妻子的妹妹,在地上放置着一张“罪状单”。 深圳商报记者 胡嘉伟 摄
年薪百万仍拒付生活费?
张某说丈夫孙某拥有博士学历和美国MBA学位,多次跳槽任职大型金融企业高层职位,年收入很早就达百万以上,目前就职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资深保荐代表人,年收入丰厚。但孙某抛弃母女俩后,没有给过一分家用,自己一直在上海靠自己的收入独自育女,但在高房价高物价的上海,自己的工资无异杯水车薪,根本无力支付女儿日益高昂的生活费用和教育开支。
2008年,张某辗转打听到丈夫孙某已在加拿大与他人同居,另育有一子,而张某母女二人不但面临物质生活窘迫,女儿自懂事之日始,就经常念叨父亲,渴望和其他同学一样拥有父爱和正常的家庭生活,但孙某抛弃家庭的事实在小孩心中造成了巨大伤害,看似乐观、活泼的女儿经常在夜里哭着要找爸爸,情绪日渐低落,最近成绩也一落千丈。张某告诉记者,虽然孙某已离家出走,但实质上两人并未结束婚姻,多年来自己不断打电话给孙某,要求他履行父亲的责任,给予女儿应有的关心,并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但在电话中,孙某告诉她,女儿是别人家的,自己的钱将来要留给儿子。
孙某:一派胡言,全是诽谤
根据张某提供的丈夫手机号码,昨天中午记者联系到孙某。孙某说自己手中已拿到张某散发的寻夫传单,但除了承认自己跟张某的婚姻仍旧存在这一事实外,在电话中孙某怒斥寻夫广告和传单上的内容均为一派胡言,全是诽谤,希望对方以文明的方式解决问题,但孙某没有对张某所陈述的事实进行澄清,而是以双方纠纷是家事为由拒绝了采访。
律师建议走法律途径
对于张某下跪寻人的方式,广东鑫涌律师事务所的杨建军律师认为,如果张某寻人启事和传单上所陈述的事实真实存在的话,张某的行为不违法,所陈述的内容不对孙某构成名誉侵权,反之如果所陈述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张某的行为就触犯法律。但是杨律师认为如果张某仍想挽回家庭,此种寻人方式有点偏激,最好还是通过当地妇联介入和平解决;如果决意离婚,在对方拒不露面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孙某有义务抚养子女,法院可以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在调查对方的收入水平后,在孙某缺席的情况下,仍可判决双方离婚,并按收入水平判决孙某支付小孩的抚养费用。(深圳商报记者 周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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