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起外地学生须办居住证
110广州网 时间:2011-03-11 08:39:36
【长江网讯】 (武汉晨报)(记者陈勇 通讯员秦千桥 方定信)3月15日,我市居住证制度将正式实施,市公安局户政处相关负责人10日就刚刚出台的《武汉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详解居住证申办细节。
外地学生要办理居住证
办理细则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因务工、经商、就学等拟在本市居住三十日以上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居住证;来本市探亲、访友、旅游、出差、就医的,按本办法申报居住登记或者按有关规定办理了住宿住院登记的,不办理居住证。
办证需验身份证及住址证明
申办《武汉市居住证》时应当交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相关住址证明等材料。居住在居民家中应提供户主的户口簿;居住在出租屋的应提供与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业主出具的居住登记证明;与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员办理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交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身份证明;与非武汉市户籍的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应当交验承租人的居住证。
用人单位或者学校提供住所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学校分别到用人单位、学校所在地或者住所所在地的受理机构办理居住证。除此规定以外的人员由本人到居住地的受理机构办理居住证。
可当“一卡通”使用
居住证为“武汉一卡通”CPU卡,该卡除了明确申办居住证享有的各项权益服务外,增加了“武汉一卡通”的电子钱包功能;居住证卡体可多次使用,居住证持证人离开本市居住,办理注销登记后再次来汉居住的或者居住证有效期满的,在办理居住登记手续后,原居住证可以继续使用。
派出所或社区均可办理
当事人可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进行居住登记和申办《武汉市居住证》。
责编:吴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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