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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停在卖场停车场被偷 卖场竟说和它无关

110广州网 时间:2011-03-12 12:39:13

  新华报业网讯 连日来,记者接到两位市民投诉:他们去南京卡子门一家卖场购物时,晚上两人的摩托车都被人偷了,却没有人为此承担责任。

  李先生告诉记者,几天前,他在晚上8点多在这家大卖场购物结束后,到停车场找摩托车,左找右找找不到,损失6000多元。当时,李先生将车子前轮卡在固定位置,同时又用U形锁锁住,但仍然没能防住车辆被盗。而就在几乎相同的时间,同样到该卖场购物的于先生也发现摩托车被盗了,损失1万多元。两位受害人立即报警,警方称,该处停车场前段时间也丢过车,警方为此还提醒过卖场加强管理。在卖场的停车场旁,安装有一个探头,不过是监控卖场外出租车停靠和广场的情况。

  两位市民称,车辆被偷,与卖场的停车场管理不到位有关,他们应该承担责任。不过,卖场称,停车场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只是提供免费停车,不对被盗负责。

  那么,这种情况卖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消费者到卖场去购物,卖场应当提供必要的配套,诸如停车场就是一个配套。但现在这个配套却因缺乏相关的保安措施,而导致顾客受损,那是卖场服务不到位。在法律上说,应该是对消费者没能尽到保护责任,由此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卖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梅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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