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广州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您的位置: 110广州网 > 广州新闻 >

公益文化设施“变身”停车场

110广州网 时间:2011-03-29 11:39:13

罗湖创意文化广场管理公司未经批准对车辆非法收费被查处

  深圳新闻网3月29日讯  (记者 袁粮钢文/图)昨天下午,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对擅自将政府资源非法从事商业谋利的罗湖创意文化广场管理者依法予以了查处,目前已将停车场办公部分查封,非法所得将全部没收并在可能情况下退还缴费者。

  罗湖创意文化广场是该区政府投资建设的一个大型公益文化设施,曾经是文博会的分会场之一。为了让该设施充分发挥作用,丰富辖区居民的文化生活,罗湖区两年前以委托管理方式交给一家公司运作,但协议中明确规定管理者不得利用政府资源从事营业性活动。然而,该公司却利用广场地下停车场资源,在既未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也未取得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公然对社会车辆进行非法收费。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停车场有30多个车位。公司一位负责人介绍,停车场的大部分车位用于公司员工和公职人员停车,只有少数车位拿出来供社会车辆停车,并收取一定的费用。

  记者在一份收费清单上看到,所有社会车辆,无论停车时间长短,均收费15元。就是3月26日下午,当记者在这里停车时,也被以“优惠价”收取了10元并且未得到发票。

  据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介绍,该停车场在没有取得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收费,而且不给发票,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在过去半个月,停车场已获得非法利益1700余元,因此将对管理者予以严肃查处。目前,执法人员已将停车场办公室查封,并拿走了所有收费记录和相关证据。负责此次执法行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等调查取证完成后,将作进一步处理。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27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