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污染严重机动车将实行强制性报废
110广州网 时间:2011-04-02 10:39:32
潍坊新闻网4月2日上午讯 为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切实改善全市空气质量,日前,潍坊市专门制订出台了重点片区空气质量改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我市污染严重的机动车将实行强制性报废。
方案指出,各种机动车产生的尾气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对此,我市今年将开展机动车排气年检工作。由环保、公安部门组织开展,对检测合格的车辆发放环保标志,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责令限期维修治理;对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维修企业实行资质认可。
根据统一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未获得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不予年审、过户;对超期服役、污染严重的机动车辆,依法实行强制性报废;限制三轮车、低速货车在城区内行驶。同时,要会同环保部门严厉查处“冒黑烟”的机动车辆。
据悉,这次大范围的污染治理,以防治燃煤烟气、企业工艺废气异味、汽车尾气和扬尘污染为工作重点,突出抓好重点废气污染源治理工程项目的落实,在全市重点片区实现“三无两达标”的目标,即片区内空气基本无异味、无冒黑烟烟囱、无可见扬尘,重点废气污染源达标排放,全市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60%以上。(周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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