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管理考核
110广州网 时间:2011-04-02 16:39:07
【长江网讯】 (记者 吴慧 通讯员 袁英红 陈莉)从今年4月开始,武汉市将通过每季度对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作为考核标准,“不合格”的机构直接吊销其执业许可证。
武汉市召开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会议
4月2日,武汉市召开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会议,讲解民营医疗机构质量管理考核评价标准,并对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考核评价标准的培训,要求各机构严格对照标准进行自查整改。
目前,武汉市辖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619家,民营医院106所。市卫生局负责人介绍,武汉市的民营医疗机构主要存在办医起点不高,制约医疗机构发展;办医理念偏差,管理上存在漏洞;经营方针偏误,自律性存在欠缺;人才结构不佳,技术水平提高受限;学习培训不够,依法守法不足等问题。
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接受卫生法律法规和考核评价标准的培训
2010年以来,市卫生监督所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05件,其中违法发布医疗广告95件,占案件总数的34%,已成为民营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的高危领域。今年一季度,市卫生局因民营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作出行政处罚45家,其中警告42家,吊销诊疗科目2家。
对此,武汉市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成立民营医疗机构质量管理考核评价工作专班,从今年4月开始,按标准每季度对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评比。每半年通报一次考评结果。年终在媒体公示各民营医疗机构综合评价情况。每年对质量考核综合成绩优秀者,授予医疗质量优秀单位称号;对未达标者,给予质量差单位通报。
同时,对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受到两次以上警告处罚仍拒不改正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对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照上限“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坚决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上一篇: “保姆奶奶”先进事迹座谈会在汉召开
- 下一篇: 4月7日汉口江滩有大型义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