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供电公司严肃处理“庸懒散”
2011年3月18日,武汉供电设计院有限公司接受了“武汉半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工程设计任务,在登记和编制工程编号后,下达设计任务单给配电部设计人员王某,负责该项目的设计任务。
3月19日,王某与该工程设计委托书中的联系人江哲昌取得了联系,请他配合做好设计前的一些资料整理工作,以利于设计收资及设计工作。由于工程项目过多,王某没有及时到现场进行查勘。
至3月29日,在客户的催促下,武汉供电设计院有限公司派设计助手熊某到现场查勘及收资。在随后整理设计资料中,发现还缺少一些设计所必须的相关资料,未按时完成设计工作,也未及时告知客户。
4月18日,客户提供了带公章的草图,在此基础上,设计人员开始了后续设计工作,并于4月20日完成设计并送相关部门进行设计审查。
由于时间超时,造成客户投诉。
4月20日,市优化办根据武汉半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对用电报装问题的反映,以“企业困难我代办”的方式对武汉供电设计院有限公司未履行服务承诺的情况进行了了解。昨日,我市主要媒体对此进行报道,武汉供电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3名责任人遭停职,3名单位负责人通报批评。
目前,武汉半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用电报装设计图纸已经通过会审,并将于4月22日将图纸交付该公司。
杜绝超时 启动办理时限预警制
昨日上午,武汉供电公司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该公司还举一反三,第一时间出台4项整改举措:
——全面加大用电报装工程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力度。切实简化工作流程,压缩工作时限,优化工程方案,尽量降低工程造价。实行用电报装工程各环节办理时限预警制,坚决杜绝超时现象。
——供电营业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为容量在5000千伏安及以上和省、市重点工程用电报装项目开辟办事“绿色通道”,提供全程服务。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构建用电报装工程信息沟通的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用电报装全过程的信息透明度,主动联系客户,通报工程进展状况。
——加大对公司各项工作尤其是供电服务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切实强化执行管控,切实提高执行力,对有章不循、有令不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
》 》 》追责
3名直接责任人遭停职 3名单位负责人通报批评
武汉供电公司调查认为,武汉供电设计院有限公司对优化投资环境的认识不高,措施不力,未建立全覆盖的责任体系;相关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工作不到位,没有按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到现场查勘,对承诺事项落实不到位,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在职责范围内未及时解决,且未能及时全面告知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未落实一次性告知规定;对项目管理流程跟踪不到位,督导不力,各个节点未建立预警机制;项目负责人对“客户报装时限管理规定”执行意识不强。
根据武汉市《关于对损害投资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对该起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熊某给予停职离岗培训。
对该起事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武汉供电设计院有限公司配电部负责人齐某、项目负责人王某给予停职检查。
对武汉供电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某、党委书记吴某、分管副总经理孙某,分别给予通报批评。
》 》 》承诺
公开供电申请时限
昨日,武汉供电公司公开详细的供电服务时限承诺,并请广大用户监督。
零星居民客户申请安装“一户一表”供电,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勘查并答复;非居民客户申请低压(220/380伏)供电(容量限于50千瓦以内),3个工作日内现场勘查,7个工作日内答复;
企事业单位申请采用高压(10千伏)单电源专用变压器供电,5个工作日内现场勘查,15个工作日内答复;
企事业单位申请高压(10千伏)双电源专用变压器供电,5个工作日内现场勘查,20个工作日内答复;
企事业单位申请采用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专用变压器(变电站)供电,7个工作日内现场勘查,在完成供电可行性研究后的3个工作日内答复。
责编:张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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