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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武汉交警将严查酒驾

110广州网 时间:2011-04-29 20:40:46
  【长江网讯】 (记者 吴慧 通讯员 陈骥 付健)4月29日,武汉市交管局副局长许锦华通过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在腾讯开设的官方微博解读市民高度关注的“酒驾新规”。据了解,五一期间,交警将多次开展对酒驾的集中整治行动。

  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机动车驾驶人将为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付出更大代价,醉酒驾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等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为更好的向广大驾驶员和市民宣传法律新规,当天上午,交管局副局长许锦华做客腾讯微博,参加第四期“交通安全论坛”,就广大网友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在回答一网友提出的“是不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要判刑?法律是怎样规定的?”问题时,许锦华表示,“酒后驾驶特别是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个别机动车驾驶人法律意识淡薄,仍然存在侥幸心理,另一方面是醉酒驾驶违法行为成本太低。5月1日起‘醉驾入刑’后,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大幅提高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在近一个小时交流中,有百余名网友参与对话,回答各类提问20余个。

  许局长解释:自今年“五一”小长假开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情节更为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危险行为,除处罚金外,还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通过腾讯微博,许局长透露:“五一”期间,将在全市范围内不间断严查酒后驾驶行为。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切勿酒后开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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