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十区二市择校费阳光下晒晒
(记者 余颖)昨天,广州市财政局首次向社会公布———2010年,广州市属中小学捐资助学费收入3818万元,择校费收入2708万元。
此前,政府一直不公示、不说明择校费问题,公众无从知晓。在肯定广州市做法的同时,有广东省和广州市人大代表提出:广州十区二市都应让“择校费”走到阳光下晒一晒。
市财局走在全国前列
择校费本身的收取依据一直为社会所诟病,进入财政后的流向更是秘而不宣。近十年来,省、市人大代表,省、市政协委员都曾对择校费问题提出质疑,并要求将择校费具体的收支状况和用途向社会公开,但这些声音一直未得到回应。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平在任市人大代表期间,曾站出来呼吁过:“这笔巨额的额外收入一直缺乏透明监督,以前发生过择校费被挪用、侵占等现象,现在可能没有了,因为直接进了财政账户。但我很关注财政怎么返还,老说返还50%,是不是收得多的学校得到的返还会更多?”
朱永平说,此次广州市财政局的做法非常值得肯定:“择校是制约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只有都公开了,才能让教育部和中央财政了解地方政府收取择校费的真正情况,这是治理并最终取消择校费的决策前提。”他特别强调,择校费一定不能抵扣政府投入,而应在政府许诺的投入外,把择校费追加到教育的持续发展上。
广州美院教授李公明也认为,不管择校费问题最终怎么解决,前提必须建立在信息的公开透明上:“广州这次公布的意义更在于让我们了解到教育资源的投入情况,目前义务教育阶段还有多少家庭为教育付出额外费用?”
十区二市都应晒“择校费”
“市里都公布了,区里当然也要公布,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不公布。本来收取择校费就是与公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市人大代表曾德雄昨天呼吁,广州十区二市都应将“择校费”拿到阳光下晒一晒,“这样才能知道全市一年到底收了几多择校费”。
他强调,目前公布的仅仅是两个大数字,还应尽可能细化到项目。“择校费最后用到了什么地方?请明明白白告诉大家。这6000多万元最后用到哪里,一定是有账可查的,这需要进一步公布。相比数字,用途信息更为重要”。
也有观点认为,在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现阶段,关键是要把这笔钱监管好。择校费公开化之难,难在它是收支两条线,一部分择校费直接进了各级财政账户,另一部分在返还学校时是混在总的教育预算里的,目前根本无法跟踪择校费的具体用途。
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认为,作为阳光政府,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因此广州十区二市都应该公开“择校费”,择校费作为公共资源或公共财政,任何学生家长都有权查询、监督择校费的用途。
“收择校费的做法本身是错误、违法的,现在是法律向现实屈服,只要有个政策就有钱收,又不犯法,何乐而不为?”朱列玉感慨道,“由于教育的不均衡,大家都要去好学校,不收就更麻烦。只有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对各个学校资金投入实现均等化,吸引好老师去差学校,才能逐年缩减择校生的比例。”
记者了解到,2010年初,广州市教育局已经和各区县教育局签订“军令状”,规定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生比例,从2010年的30%逐年下降至2011年的20%,最后要达到2012年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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