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客月月交租 白云房管所却称从没收到过
公租房内数年住有租客,而房管所档案显示房间一直空置;租客月月交租,房管所却称从没收到过租金。这样的怪事日前发生在白云区一座公租楼。昨日下午,负责管理该楼的物业公司表示,租客没与房管所签租房合约的将搬出。
十余公租房被贴封条
该公租楼位于白云区钟落潭镇福龙路103号,1993年建成,共8层。前日上午,广州市白云区房管所的3名工作人员进入该楼,挨家挨户核对住户信息。之后,将10多户住有租客的房子贴上封条。
“我一直有交租金啊。”一家被封房子的租客说,2010年5月,她从一位名叫刘文彬的男子手上租了103号内一套房。房子60平方米左右,每月100元,每两个月交一次租,每次刘或他老婆会开一张收据。
“我把收据给他们看,说是无效的。”该租客说,房管所工作人员表示,在房管所内,没有她的租房合同,房管所也没有收到她的租金。
“当时刘文彬也在场,我问他钱到哪去了,他不说话。”租客表示,刘文彬只称,即日起,房子归来的这些人管理。
四川人张先生在103号一楼住了三年多。前日上午,房管所工作人员表示,他不是广州本地户口,不具备租该房子的条件。张先生说,他也是从刘文彬手中租下的房子。
被封租客称没办租房手续
“不需要什么证件,也从没有办过什么手续。”租客说,所有的租金都是交给刘文彬或者他的妻子。每次收租后,刘就在一张三联收据上写上多少钱和名字。
前日,房管所的工作人员来封房子后,只有5户人家没有被封。一家没有被封的租客说,她家2003年搬进该楼,与其他租户不同的是,从2005年起,她每次交租,收到的“收据”是由电脑打印的正式发票,上面盖有“广州市白云区房屋管理所”印章。该租客表示,她是广州户口,租金两月一交给刘。
收租人刘文彬:租金全部上交“房管站”
■三方对质
刘文彬一家在福龙路开了一家布艺店。昨日中午,刘文彬接受采访时称,他只是代“房管站”收103号楼租客的租金,所有钱都已经上交给“房管站”了。
关于有房管所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收到其中一些租客租金一事,刘文彬坚称钱上交“房管站”了。
明豪物业公司:被贴封条租客可退租金
在103号楼通道贴着“广州市明豪物业管理公司”和“白云区房屋管理所”联合发出的紧急通知书,通知内容是要求租户近日尽快携带租赁合同前往白云区房管所接受住户情况摸查。
“我去了,说只有收据没有合同。”一位租客表示,前日,她到白云区房管所讲了自己的租房问题,工作人员说要将她的问题告诉领导,再决定是否让她承租。
昨日下午,广州市明豪物业管理公司一负责人余先生称,被封的公租房都没在公司登记。
余先生表示,被贴封条的租客可以到刘那里领回所有租金。余先生称,刘文彬不是明豪物业管理公司的员工“只是委托他帮忙收取租金。”
白云区房管所:被封房子档案显示“空置”
昨日下午,在白云区房屋管理所,接待窗口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福龙路103号是该所管理的公租房,产权属于国家。该工作人员表示,要承租公租房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没有房子、拥有广州户口的居民。具备这些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并与该所签订租赁合同。
工作人员称,103号楼内一些租客的房子可能没与该所签订租赁合同,或不具备承租公租房条件。南都记者向其提供了几套被封的房号。该工作人员拿出档案查阅说,这些房子在房管所档案中属于空置,档案中同样没有收到租金的记录。
房子空置为何有租客在内居住?该工作人员说他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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