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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在校生犯罪 深圳探索“检校合作”模式

110广州网 时间:2011-05-27 18:39:06

深圳新闻网5月27日讯(记者 张玲 )5月27日,“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研讨会”暨“检校共建活动”启动仪式在宝安中学举行。这标志着,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合作,在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在校生犯罪上,探索新的方向。

白新潮检察长介绍说,从近年检察机关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体情况来看,全市在校学生犯罪案件有上升的趋势,并且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结伙化的特点,情况令人担忧。

深圳市教育局曹赛先副局长表示,教育部门一直致力于用“检校共建”等多种形式、多个平台开展法制教育,整治校园环境,打造安全校园。学生的法制教育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有权威的把握和分析,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专业的建议。社会各界相互配合,一定会取得更好成果。

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处长邝肖华分析深圳在校学生犯罪情况:从犯罪类型看,侵犯财产罪占重要比例;从犯罪形式看,结伙犯罪形式突出;从犯罪情节看,多表现为犯罪情节轻微和作案手段简单。

2010年4月,全市检察机关就学生携带刀具上学情况对全市6个区16所中学进行调研,形成了翔实的书面调查报告,提出了加强家长与学校的互动、增设专职校园安全员、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等6条对策建议,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建议对校园内部安全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治。

深圳市人大代表刘凌表示,未成年人心理受父母行为的影响非常大。在关注孩子心理的同时,更要关注对父母群体的教育引导。她建议:学校应设心理医生,及早干预有心理问题学生;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共同配合才能事半功倍。

针对青少年的特点,深圳市组织检察官编写了《让网络成为我们真正的朋友—未成年人网络自护手册》,以卡通人物的形式说案释法,引发青少年对互联网与自身成长的关系的讨论,增强青少年自觉抵制网络不良影响的意识和能力。

2007年,在宝安区检察院倡议下,宝安区法院在全省率先适用“圆桌审判”方式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官、检察官、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围坐在一张“U”型审判台前,由公诉人以谈心的方式与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沟通和对话,开展思想帮教,取得了较传统庭审方式更佳的教育感化效果。

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在南山区首创了“校园模拟法庭”的青少年普法新形式,2010年6月,在西丽二中举行了模拟法庭活动,真实的案例,严谨的程序,紧凑的节奏,精彩的辩词,使1000多名初中学生仿佛亲临庭审现场,受到了一次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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