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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来潍没工作也能落户

110广州网 时间:2011-05-29 11:40:02

        ◎我市发布就业报到指南,可以为非潍坊生源代办落户

        ◎毕业生见习也算工龄,自主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潍坊新闻网5月29日讯  2011年大中专学生毕业在即,为方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日前专门发布了毕业生就业报到指南,对毕业生毕业后应该办理的派遣落户、档案转递、基层就业服务项目考选、就业见习、小额贷款等各项业务进行了详细解读。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根据指南,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要及时到人社部门报到。具体来说,毕业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到人社部门的(未落实就业单位):从2010年起,潍坊生源(包括所属各县市区、开发区)及拟来潍坊就业、创业或落户的非潍坊生源毕业生离校后,须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盖章的入学年《××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统一在报到证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窗口)报到,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其相应办理以下手续:一是办理报到、派遣、改派、户口入户、档案转递确认;二是由毕业生填写“毕业生信息登记表”;三是为毕业生提供有关公务员、事业单位、村官、三支一扶、全科医师等招考、企业需求毕业生信息及政府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的咨询;四是办理特困生登记和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毕业生登记;五是为自主创业毕业生办理小额担保贷款资格审查,奎文、潍城、寒亭、坊子、高新、经济、滨海、峡山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用于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利息(包括上浮利率增加的部分),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在其他县市办理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的可与所在县市联系。

        毕业生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和单位要求的有关材料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报到后到外市就业

        须办异地就业手续

        根据规定,毕业生报到后,在潍坊市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与接收单位通过“信息网”走网上签约流程。签约成功后,经单位隶属的政府人社部门网上鉴证,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从网上打印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须主管部门盖章),到负责鉴证的政府人社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毕业生报到后,在省内其它地市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要持“就业报到证”和接收单位所在地地市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的网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到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窗口)办理异地就业手续(档案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的,须先到档案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即可到外市就业。

        毕业生报到后,在省外或中央、省属单位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要持“就业报到证”和与接收单位网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须毕业生签字、接收单位盖章)或接收函,到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窗口)办理异地就业手续(档案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的,须先到档案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然后到山东省大中专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出省就业的省外院校毕业生,由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异地就业手续,即可出省就业。

        可为拟来潍就业毕业生代办落户

        根据指南,毕业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到接收单位的,省外院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纸质“就业协议书”(须经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鉴证、盖章),省内院校毕业生凭“信息网”上打印的网上系统生成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和学校核发到具体单位(与就业协议书上的签约单位相同)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接收单位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生报到后在潍坊落实就业单位或报到证已签发到具体单位又改派到潍坊就业的(包括潍坊范围内改派)凭政府人社部门派遣或改派到接收单位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接收单位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拟来潍坊就业、创业的非潍坊生源毕业生或报到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需落潍坊城区户口的,由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窗口)代办落户手续。

        如属潍坊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到后未落实就业单位需落家庭户口的,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迁入地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在其家庭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需提供“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申请表”(须经山东省大中专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毕业生就业见习期合并计算工龄

        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实施对象为择业派遣期内离校未就业潍坊生源高校毕业生。有关人员介绍,见习对象要求具备见习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能够胜任见习岗位工作,优先安排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有回生源地求职择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有见习要求的毕业生可登录“潍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后,在就业见习专区查看见习基地发布的岗位信息,按照报名相关程序要求进行报名,经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参加见习基地组织的双选活动,对达成见习协议的高校毕业生进行网上录取。初次未达成见习协议的,可参加由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的就业见习供需交流活动,双方达成见习协议的,由见习基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录。

        据了解,毕业生就业见习结束时,见习单位根据毕业生的实际表现,为其出具《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考核表》,考核合格的发放《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合格证书》,作为工作经历和能力证明。就业见习考核合格毕业生,被用人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见习时间合并计算工龄。

        严禁自带自管档案

        和非正常手续转档

        学生毕业离校后,潍坊生源毕业生和愿来潍坊就业创业的非潍坊生源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直接通过邮局发机要邮寄或由学校工作人员集中送交到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管理科,并办理转交手续。

        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表示,在档案管理中,将做到四个严禁:严禁毕业生自带自管档案;严禁借档和非正常手续转档;严禁毕业生本人及其家长阅档;严禁修改和复印档案材料。

        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醒,需档案转递的,要先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窗口办理派遣手续后,再携带接收公函(或调档公函)、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取档人的身份证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管理科(地址附后)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非毕业生本人办理转档手续,须单位为其出具转档介绍信(内容:转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被转档毕业生的姓名、学校、专业、毕业时间、身份证号)。其中:升学的毕业生转档,直接凭录取院校的提档函、录取通知书、升学前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提档人的身份证到毕业生档案管理办公室办理转档手续;参军入伍的毕业生转档,直接凭提档人身份证、入伍地征兵办公室出具的提档证明、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到毕业生档案管理办公室办理转档手续。

        非师范类特困学生

        进行登记帮助就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特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以下简称特困生)就业工作,我市将对非师范类特困家庭毕业生进行登记。

        特困生是指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特殊情况,就业有困难需要帮助的潍坊生源的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其中,升学、出国、参军、指令性就业、暂无就业意愿、已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毕业生除外。

        特困生登记后,市、县两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通过组织就业见习、举办专场招聘会、定向推荐、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帮助特困生实现就业。

        省内高校毕业生:符合特困生条件的省内高校毕业生,带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以及《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到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进行登记。

        省外高校毕业生和中专毕业生:符合特困生条件的省外高校毕业生和中专毕业生,须登录潍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并填写《潍坊市特困家庭毕业生登记表》,然后带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潍坊市特困家庭毕业生登记表》、书面申请和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包括生源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扶贫办或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以及其他家庭困难的相关材料),到生源所在地县市区人社局、市属开发区劳动人事局进行登记。经审核符合特困生条件后,为高校毕业生发放《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为中专毕业生发放《潍坊市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就业服务卡有效期1年。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也可到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潍坊市奎文区四平路26号;电话:8238286),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窗口(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和东风东街路口东南角潍坊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电话:8080691)办理登记手续。(毛德春)

        附:毕业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程序

        贷款申请人持相应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到户口或创业所在区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填写《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推荐表》,并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贷款人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推荐表》、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及还贷承诺书到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小额担保贷款窗口办理资格认定手续。

        →贷款申请人持《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推荐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潍坊市信用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贷款申请人到潍坊银行东园支行办理有关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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