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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合同"有望终结 二手房市场遭重击

110广州网 时间:2011-06-10 08:39:02

深圳二手房要按评估价征税了

7月11日起正式实施,个人所得税将有核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

 

深圳新闻网讯  (晶报记者 易少龄)从今年7月11日起,我市二手房交易按评估价征税将正式实施。根据市地税局昨天公布的二手房税收政策,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二手普通住房,无论营业税和附加、个人所得税、契税都将按评估价征收。

怎么征?

二手房交易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将有核定征收和核实征收两种方式。

核定征收:税率为普通住房是计税价格的1%,非普通住房为1.5%,拍卖房为3%。

核实征收:要求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地产购买合同、房地产原值凭证、以及合理费用相关凭证。征收税率为(计税价格—房产原值—转让过程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即差价的20%。

(自用满5年的家庭唯一住房出售免征个人所得税。 购买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和附加。)

二手房交易涉及的各项税收,由我市地税部门委托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在办证环节代征。目前,二手房交易涉及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及契税等税费,主要分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适用不同的政策。

评估价如何定?

据介绍,二手房交易计税参考价格,是由深圳市地税局和市规划国土委委托市国土房产评估发展中心根据房屋的坐落地点、建筑结构、历史交易价格或建造价格、同类房屋先期交易价格等因素制定,依照房地产评估相关规范和评估标准得出。

目前,已经在全市400多个片区、超过17万栋房屋、共计约154万套房屋形成了“一房一价”的计税参考价格,各房屋的计税参考价格,深圳市地税表示将不会对外公布,不过交易双方可凭房产所有人身份证和房地产权证书编号在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查询获知该房屋的计税参考价格。

二手房评估价是判断申报的合同成交价格是否偏低以及核定计税价格的主要依据。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情况,二手房交易计税参考价格将定期进行更新,初步确定半年更新一次。

有异议怎么办?

纳税人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向房地产所在地区地税局提出复核申请;区地税局经核查后出具复核结果,征收单位根据复核结果确定的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征税。纳税人也可在依照税务机关核定的金额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后,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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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

“这将是对二手房市场的一记重拳”

晶报讯(记者 游细平)“二手房评估征税方案出台将给二手房市场一记重拳,此举不排除使一些购房者转向一手房市场。”昨日,中原地产华南董事总经理李耀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李耀智表示这个政策对深圳二手房市场影响较大。它将加剧二手房市场的观望气氛,从而使一部分消费者转向一手房市场。但是这个政策对不同区域的作用不一样。对南山、宝安、龙岗等区域来讲,由于这些区房子较新,很多房子还不满5年,因此作用会比较明显。但对于罗湖、福田来说,作用相对要小一些,因为这两个区的住宅区基本上满了5年,征税基数较小,因此作用小。

多名业内人士认为,政策比他们预想的要“温和”。由于深圳房价近年来涨幅较大,市场价与原价相比落差大。特别是一些上市的福利房,差价达数百万元。如今,以总价的1%或1.5%计缴,应交的个人所得税基本在5万元以下,该政策有利于二手房市场平稳过渡。

上周,全市二手房共成交了1966套,相比前一周2183套的成交量,下降近一成;系连续两周成交量环比下降。业内人士认为,预计近期二手房过户量会持续小幅度回落,在7月前后有可能会跌落到最低点。

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土地经济部部长赵新平认为,二手房总价增加了,买卖双方都会陷入观望,成交量萎缩较为确定。多数消费者也表示,现在起开始观望,期望调控政策坚持下去,相信一段时间后,手头房子较多的投资客会降价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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