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慈善日从11月1日调整为6月30日
深圳新闻网6月21日讯(记者 傅大伟)6月21日下午,深圳市民政局召开了“慈善与扶贫济困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从2011年起,将11月1日的深圳慈善日调整为6月30日。“深圳社会慈善捐赠活动月”相应由每年11月,调整为每年的7月。与广东省一致。
据悉,原先的安排是根据《关于加快深圳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深办〔2008〕60号),明确每年11月1日为“深圳慈善日”,11月为“深圳社会慈善捐赠活动月”。可是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将每年6月30日确定为“广东省扶贫济困日”。为进一步做好“深圳慈善日”、“深圳社会慈善捐赠活动月”和“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避免因慈善日、扶贫济困日、慈善月等繁复的捐助活动带来的市民捐赠疲劳,更加有效整合利用深圳市社会慈善资源,经市委批复,从2011年起,深圳市慈善日、慈善月活动进行了调整,结合广东省扶贫济困日(6月30日),将深圳慈善日(11月1日)与其调整到统一时间,从2011年起确立每年6月30日为“广东省扶贫济困日暨深圳慈善日”;根据“深圳慈善日”的时间调整,“深圳社会慈善捐赠活动月”相应由每年11月,调整为每年的7月。
深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郑小霞介绍,此次调整是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论证做出的,参照2010年广东省扶贫济困日开展情况来看,该活动从宣传发动到实施、总结持续近4个月(4月-7月),而深圳市慈善日、慈善月活动则从宣传启动到组织实施持续近2个月(10月-11月)。因此,结合广东省扶贫济困日对深圳市慈善日、慈善月活动时间进行调整,不仅有利于将两者进行统筹协调,节约慈善投放成本,同时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慈善捐助活动,提升慈善宣传与捐助工作的整体影响力和各界参与力度,对于整合利用社会慈善资源,扩大慈善宣传声势,提升社会慈善捐助效果都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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