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高铁的定价原则是什么
深圳新闻网讯 尽管离此前公布的开通日期8月10日至12日仅有几天时间,但广深港高铁仍异常低调,票价、开行列数、停站计划一直未正式公布。不过,近日媒体曝出,广深间二等座的单程票价可能为90元,如果此价属实,全程仅104.5公里的广深港高铁广深段,将成为全国票价最昂贵的高铁。此消息一出,马上在网络引起强烈反响,网民纷纷质疑广深港高铁究竟是按照什么定价原则定出如此高昂的票价?
大家都知道铁路客票定价的基本原则是以里程为标准,对动车组列车的票价,铁道部曾经在2007年专门发过《关于动车组票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依据《国家计委关于高等级软座快速列车票价问题的复函》(计价管19971068号)的规定,运行速度达到每小时110公里以上的动车组列车软座票价基准价:每人公里一等座车0.3366元,二等座车0.2805元,可上下浮动10%。这也就是说,普通动车组二等座每公里的票价最高不超过0.31元,而按照铁道部相关负责人的说法,高铁的定价参考了动车组的定价,但考虑到建设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高铁的票价高于普通动车组列车的票价。
因此,铁道部最终将时速300公里的武广高铁广州至武汉二等票定为465元,照此计算全长1068.6公里的武广高铁每公里的票价约为0.435元;同样京沪高铁时速300公里的二等座票价为555元,计算下来每公里约为0.421元,与武广高铁差距不大。按照正常的逻辑推理,广深港高铁作为武广高铁的延伸段,理应按照武广高铁的定价标准定价,如果执行武广高铁同样的价格标准,全长仅104.5公里的广深港高铁广深段二等座票价应该为46元左右,可现在却曝出高近一倍的90元票价。
对此,有专家认为,广深港高铁广深段二等座定价为90元是基于两个理由:一是中国铁路定价一直都是采用递远递减原则,铁路线越长,单位公里的票价自然越便宜,因此不能拿武广高铁的票价简单对比广深高铁段。这样观点貌似有道理,但是我们只要仔细琢磨就会发现还是站不住脚。同样为城际高铁的京津高铁,全长也只有120公里,但其二等座的价格仅为58元,每公里定价也就是0.483元。而如果按照二等座90元的票价,广深港高铁广深段每公里的票价高达0.861元,差不多是京津高铁的两倍。这就让我们难以理解,即使广深港高铁的运营成本比京津高铁高,也不至于要高出这么多吧?
理由二,认为现在广深和谐号动车二等座的票价已经是80元,广深港高铁速度比广深铁路快,票价必然比广深和谐号动车高。对此,我们不禁要问,全国票价最昂贵的广深和谐号动车票价又有多少合理性?虽然铁道部在《关于动车组票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援引1997年原国家计委的批复,“广深线开行的动车组列车票价可在国铁统一运价为中准价上下浮动50%的基础上再上下浮动50%,由企业自主定价”,但这显然是有依据没有道理。如果说当年深圳是经济特区,是全国工资水平最高的地区,可今天这些环境因素基本不复存在了,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早已和珠三角地区不分上下了,广深铁路的定价本身就没有多少合理性可言。对此,民间人士和舆论已多有质疑,也正是因为最昂贵的票价,让广深铁路成为最赚钱的铁路,2010年净利润就达到15.56亿元。
显然,广深铁路历史形成的不合理价格,不仅不应该成为广深港高铁的定价参考,铁道部反而应该利用广深港高铁定价的机会,检讨广深铁路的价格机制,回归铁路的公共属性,让利于民,而不是把本来就不合理的价格当成梯子,让其高票价具有天然合法性。
事实上,无论是广深铁路,还是广深港高铁,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承担着很大的公共属性,作为一个公共服务产品,它的定价机制与一般商品是有着巨大差别的。当火车票带有公共属性的时候,不仅要考虑成本和乘客愿意出的价钱,更多是还要把公平因素考虑进去。广深港高铁没有经过公开听证程序,没有经过任何公开的民意征集,没有让消费者充分发表意见,没有给消费者与经营者提供必要的博弈条件,就将票价定为90元,成为最贵的高铁,显然是有违程序公平的原则。不管怎样,随着广深港高铁开通时间的临近,我们期待铁道部能公开定价原则。
郭美美专访更像红十字会公关
□ 毛建国
近日,郭美美母女做客宁夏卫视第一财经《财经郎闲评》节目,接受郎咸平独家专访。据了解,这也是微博炫富事件后,郭美美母女首次接受媒体专访。节目中,郭美美含泪道歉。她表示在微博认证“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行为只是出于“爱慕虚荣、攀比的心理”,拥有的一辆名车与一个爱马仕包均是干爸王军私人赠予,与红十字会无关。
这世上没有谁是全才,郎咸平演讲很好,但做主持却不怎么样。这场并不精彩的专访,并没有平息人们的疑问,反而让人们生出更多的疑问。
根据郭美美所说,这个干爸对她也太好了,送名车,赠名包,封总经理,亲爸恐怕也做不到。王军为什么对郭美美这么好,即使亲生女儿也难以如此吧?需要知道,郭美美只是一个小姑娘。反过来看,是不是这种好害了郭美美?
专访中,郭美美的母亲郭登峰意外成为最大亮点。“1990年、炒股、几万块、几个月、几百万”,按照郭登峰的叙述,她简直就是一个堪比巴菲特的股神。需要知道,深交所是1991年4月3日才正式开市,1990年12月开市的上交所,当月总成交额也不过93万。如果当时就赚了百万,能不轰动股坛,成为神州风云人物吗?
王军到底是什么人?财富到底是哪里来的?王军和郭美美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郭登峰到底有多神奇?随着这一专访,更多的疑问产生出来。一直想不通,郭美美为什么要做这个专访?难道先前没有想过,欲盖弥彰的专访会引发更多的质疑吗?郎咸平直言,“你讲的这一切,我没有办法帮你证实,我希望我们有一种诚恳和诚实的态度来面对观众,我相信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很是想不通,为什么节目组不能帮着证实呢?节目组多做一些幕后工作,难道不更利于观众看清吗?
专访从头到尾,其实传递的是一个意思,那就是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王军没有从红十字会赚钱。这明摆着是帮红十字会说话。
一个值得关注的消息是,深圳红十字会副会长称,郭美美事件后收到的社会捐款仅有100元;佛山红十字会公布的资金收支情况也显示,在郭美美事件后再未收到任何捐款。这里道出的一个事实是,郭美美事件后,红十字会面临着严重的信任危机。如果不能走出去,信任危机将演变成实实在在的生存危机。这一情境下,很难不让人怀疑,郭美美专访极像是红十字会的一次公关。从这两天的媒体报道看,红十字会负责人对于红十字会的现状已经失态,甚至已经迁怒媒体和公众。因此,公关是有可能的。
公关也不要紧。但要知道,对于红十字会来说,更重要的是做,人在做天在看,说得好不如做得好,只有做得好才能取信于民。正如网友所说的,“郭美美事件致使红十字会爆发信任危机,是个悲剧。这是一次危机,也是改革的契机。”这也是郭美美需要明白的,只要你以后学好了做好了,昨天发生的一切,人们只会当成你曾经的不成熟。相反,继续炒作,继续说谎,最终只会完全毁了自己。
期待能揪出更多“黑嘴”
□ 信海光
8月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汪建中荐股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称为“股市黑嘴”的原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建中被法院一审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约1.25亿元。法院不但没收其违法所得,更处以等额罚款,在经济方面汪建中算是赔了个底朝天。同时,这起案子还使其3名亲友身陷囹圄,汪建中可谓人财两空。
“黑嘴”汪建中受到的严惩,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具有深远的意义。在此之前,利用舆论等操纵资本市场获利的,汪建中既不是第一个,也不是表现最猖獗的一个。当年的庄家吕梁造成的恶劣影响要大得多,但由于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的长期疲软,吕梁这样的“黑嘴”、“黑庄”并没有受到应有惩处。而汪建中的入罪,无疑是给众多股市“黑嘴”敲响了一记警钟,也为今后的证券市场监管提供了鲜明案例。
汪建中的被惩表明,中国对资本市场的监管,已经逐步从之前行政层面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市场禁入等,上升到刑法层面。事实上,鉴于行政手段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乏力,近年来,中国一直在加强《刑法》对证券犯罪的惩治力度,在2006年的《刑法修正案(六)》、2007年的《刑法修正案(七)》中,关于证券犯罪的相关修正条款都是重要内容。
美中不足的是,尽管汪建中敛财证据确凿,但由于缺乏明确的相关法律条文,定罪时仍引起了激烈的辩论。律师在法庭上为当事人进行抗辩当然是其合法权利,但也暴露出现存法律条文的不完善。由于现行的刑法以及证监会相关法规中都没有对用舆论操纵股市的行为进行明确界定,最终法院依据刑法第182条第1款第4项“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市场”做出一审判决。这其实是一个“兜底条款”,目的是为了严密法网,堵截法律漏洞,但同时,它也易与“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产生冲突。希望在汪案后,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增加对这类罪行的明确认定。
更大的遗憾可能来自被汪建中“操纵”的股民们。不少股民因为听信了汪建中的荐股而赔了钱,他们想通过民事手段对汪建中进行索赔,相关的案子也已于7月25日开庭,但目前来看他们取得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小。尽管汪建中赔了这么多钱,但这些钱也不可能成为股民损失的补偿。专家分析,在汪案中,股民如要胜诉,首先要举证损失是由汪建中造成,而普通股民难以做到;现在的程序对于股民维权也异常艰难,比如法院曾经一度拒绝受理类似案子,另外,中国的法律对集体诉讼也有颇多限制。
汪建中操纵股市的痕迹还是比较明显的,但在证券市场中,还活跃着大量更隐蔽的“黑嘴”或“黑庄”。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单靠监管机关和公安机关,恐怕很难有效地遏制他们的贪欲。但如果像国外一样通过制度建设或者修改法律,发动普通股民加入到市场监管中来,结果或将大不一样。比如,简化股民对“黑嘴、黑庄”索赔的程序,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等。受损股民的维权积极性得到激发,将使“黑嘴、黑庄”陷入社会监督的汪洋大海中,处处受监督,时时受监督,伸手必被捉,中国的股市秩序也将因此大大好转。
“被中产”
主持人:胡 蓉
漫画:朱慧卿
据报道,社科院日前发布2011年城市蓝皮书,称到2009年我国城市中等收入阶层规模已达2.3亿人,占城市人口的37%左右。蓝皮书认为,中等收入阶层占有的社会资源处于社会结构的中间位置,有较高且稳定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家庭消费能力较强,讲究时尚和生活品质,一般受过良好教育。
2400万人缴个税却跑出2.3亿中产?
张若渔:我们多么希望社科院发布的数据是真实的,经得起反复推敲和交叉验证的,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最有力的反证即是,个税起征点提升至3500元之后,我国缴纳个税的人数骤减至约2400万人。尽管缴个税人群与中产阶层不能完全等量齐观,但至少在相当程度上是重合的,但二者拉开近10倍的差距,不由人不生疑。与中国有2.3亿人缴纳个税相比,社科院给出的数据更可疑。
不妨再援引国家统计局刚刚发布的数据加以验证,据称201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7147元,平均月薪3095元;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0759元,平均月薪1729元。一看便知,我国绝大部分城市人口的收入其实都少得可怜,中产阶层的优越生活离他们相去甚远。这年头官方数据与民生体会不符的情况太多了,无非是统计口径或者利益取向不同使然。
面对“中产”,多点娱乐精神
王军荣:关于中产的划分,一直以来都存在争议,因为没有一定的标准,你说你的,我说我的。不只是我国是这样,别的国家也是如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国家的中产阶级,完全属于“自说自话”,你说要有多少就立马有多少了,因为标准就在你的口中。
成为中产,应该是值得高兴和光荣的事,而近四成人跻身中产行列的“结论”却不招人喜欢,很多人感觉是“被中产”了。不过,是否中产,其实并不重要,生活还是照样过。物价不会因为你是中产了就下跌了,然后让你吃起来很优雅。生活还是老样子,中产和“被中产”,其实并没有本质区别。生活是否如意,更取决于你的感受,而不是别人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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