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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后难要发票记者暗访市区几家连锁餐饮店

110广州网 时间:2011-08-29 10:40:11

泰华城肯德基店里等待点餐的市民。

        潍坊新闻网8月29日讯 近日,家住潍城区的李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V1购物广场的韩膳阁韩国料理店消费时遭遇要发票难,而这样的情况她已不止遇到过一次。8月27日,记者来到市区几家连锁餐饮店,发现除了个别商家如索要能及时提供外,大部分都难以要到发票,甚至有的餐厅会打“白条”。

        ◎市民反映

        餐厅以可优惠为条件不给发票

        潍城区的李女士是市区一家大型企业的白领,平日里没事的时候总喜欢光顾团购网站购买一些餐饮的优惠券,周末的时候叫上几个要好的朋友一起出来聚聚。

        “8月10日,我跟几个朋友去V1广场叫韩膳阁韩国料理的餐厅就餐,用去了团购券以后,我们又点了61元的餐食。”李女士说,在结账时,被老板告知,如果不要发票可以将餐费优惠到60元。李女士坚持索要发票,店主表示发票已经用完,并态度坚决地说:“你去打听打听这一条街的所有餐馆,是不是都没有发票,如果不报销还不如省几块钱划算。如果你非得要,就拿着小票过阵子来取吧。”最后李小姐支付了61元餐费,当询问可以拿到发票的时间时,被告知“不一定”。“这样的情况不止遇到一次了,商家这样拖欠发票的行为是不是很不合理?”李女士发出这样的疑问。

        家住高新区的李先生反映也有类似经历,他几次到银座购物中心一家叫“椒艳时光”的餐厅吃饭,想要发票时,店家先说暂时没有,后又说每月的1、2号来才有。

        ◎记者亲历

        有的不要不给,有的竟提供“白条”

        27日,记者走访了市区的多家正规连锁餐饮店,发现很多正规餐厅都能提供定额发票,但如果消费者不索取并不会主动出具,而还有部分餐厅直接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开具发票,甚至有的餐厅打白条。

        地点:泰华城肯德基

        状况:顾客索要才给发票

        27日上午11点,记者来到位于世纪泰华城一层的肯德基店,由于是周六食客特别多,点餐区已经排起长队。记者点餐消费18元,打单后,服务员并没有主动提供发票,于是记者向其索要,服务员向记者提供了两张面值拾元整的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据记者就餐时观察,很多市民点餐付账后都不索要发票。“我们两口子每个周末都带儿子来吃肯德基,每次消费都在百元左右吧,因为不报销,所以从来不要发票。”来就餐的刘女士说。

        刘女士的丈夫表示,商家不提供,自己也不愿意再费时间和口舌去要了。在随机采访中,10位就餐者中没有一位向店方主动索要发票。

        地点:永和豆浆

        状况:多次催要拿到发票

        随后,记者来到胜利西街中百大厦对面的永和豆浆店,点餐之后索要发票时,被告知现在没有发票,可以先就餐十分钟以后来取发票。之后记者到服务台要了两次,才拿到发票。

        在这儿点餐的张先生说:“这已经不错了,我以前就餐也有要发票的习惯,但是生生地被这些商家‘治’过来了,要一次没有,要一次过几天再给,时间长了不主动给我就不要了。”

        地点:百碗香排骨米饭

        状况:没有发票就打白条

        8月27日下午1点,记者与朋友来到胜利西街与向阳路交叉口百碗香排骨米饭后门店,点了一份19元的排骨米饭套餐,索要发票时,店主说:“月底了,发票没有了啊,你下周再来取吧,我吩咐伙计去买去了。”

        店主一边说着,一边从自己的记账簿上扯了一个小角写上“19欠发票”几个字递给了记者,并告知记者要保存好,这是领发票的凭证。店主甚至不能提供一张正规的消费小票。

        ◎相关规定

        商家不能拒开发票

        由于历史的原因,很多消费者维权意识还很差,认为质量问题或“打官司”的倒霉事不会落到自己身上,发票要不要无所谓。事实上,发票是依法维权不可缺少的重要凭据。在很多消费者投诉案例中,因消费者提供不了“发票”等凭证,许多损失无法索赔。向商家索要发票,不仅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了国家利益,同时也规范了商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消费者接受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后,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收据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并不得加收任何费用。消费者索要发票,经营者不得以收据、购货卡、服务卡、保修证等代替。有正当理由不能及时出具的,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协商的时间、地点送交或者约定消费者到指定地点索取。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张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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