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广州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您的位置: 110广州网 > 广州新闻 >

广州3万多的士司机个税大幅下调

110广州网 时间:2011-09-20 17:39:07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通讯员地税宣报道: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9月1日实施后,对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生产经营所得纳税人实行大范围减税。广州市地税局近日发出通知,大幅调低广州市出租车驾驶员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据统计,此次税额调整,广州市大约有3万多出租车驾驶员享受到减税实惠。

  据广州市地税局介绍,该通知明确了广州市出租车驾驶员采取核定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出租车驾驶员属公司雇用的,驾驶员每人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从原来45元下调至10元,降幅达到77%。

  二是出租车属个人所有,挂靠出租汽车经营企业,驾驶员向挂靠企业缴纳管理费的,驾驶员需按地税部门核定的月营运收入额的0.8%计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而9月之前是按照月营运收入额的1%计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095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