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公摊水费 豪德小商品城竟不卖给商户电
潍坊新闻网10月26日讯 10月20日本网报道了豪德小商品城部分业户因公摊水费而与物业产生纠纷的事。24日上午,豪德小商品城业户秦女士再次向记者反映,物业以不交公摊水费为由不卖电给她,影响了她的经营。
业户
不卖电晚上无法营业
“太气愤了,不卖给电到了晚上怎么经营?”10月24日上午,在豪德小商品城经营餐馆的秦女士向记者打来热线电话。秦女士告诉记者,她当日早上去物业交电费,被告知不交46元的公摊水费不能买电。“上个月就让交公摊水费,我们交了,这个月还让交,什么时候是个头啊?”秦女士一脸气愤。
“用了一方水,交50元水费。”五栋楼的张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在五栋东头经营一家门头房,平时用水很少,却要交46元的公摊水费。
24日下午1时许,记者在豪德小商品城五栋1单元门口遇到了几位因公摊水费问题而郁闷不堪的业户,他们认为,总水表与分水表总额差距大是因为之前附近有一处水管破裂了,流失了很多水,这是物业的责任,让他们业户承担水费太不合理。
业户们坚持要求只交自家分水表显示的水费,物业应正常向业户卖电。
物业
需要请示后再给答复
“对此我们也很头疼,收水费收怕了,但这实在是无奈之举。”豪德贸易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市场管理部主任孟女士说。
孟女士介绍,豪德小商品城五栋、六栋从5月份开始使用自来水,但现有的水表很不合理,业户可以不经过水表直接用水,“有业户的水表显示一个月用水不超过3吨,这很不合常理。”孟女士说。
豪德贸易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市场管理部副部长赵先生也认为,是由于部分业户偷水造成总水表数额与分水表总额差距很大,因为分水表是每户一个,物业工作人员无法到每家去一一监督。“我们物业公司已经向自来水公司垫付4个月的超额水费了,其中六七月份的超额水费我们自己承担了,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只好决定从8月份开始向业户收取公摊水费。如果物业不向自来水公司垫付水费的话,他们就会给停水了,那样五栋、六栋的全体业户都用不上水。”赵先生说。
对于业户反映附近有水管漏水的情况,孟女士称,附近的确曾有水管漏水,但不是自来水管,而且物业公司已经很快将其维修好了。
至于业户不交公摊水费就不给卖电的问题,赵先生表示这样做实属无奈,他会在请示上级后给业户答复,让业户尽快用上电。目前物业正在积极想办法解决水费差额太大的现象,已向业户提出更换高灵敏度的水表,加强防护措施,不过这需要业户承担一部分费用。
律师
以水费卡用电不合理
对于豪德小商品城业户与物业的纠纷,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孙明江律师说,物业公司以水费卡用电,强行收公摊水费是不合理的。
孙律师说,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宅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承担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等责任及相关费用。因此,小区内业户水表以外的自来水损耗不该由业户承担。另外,根据条例,物业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
孙律师说,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但可以根据约定向专业经营单位收取报酬。在此纠纷中,物业公司收取水费的行为只是受托代收,如果物业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同意共同分摊水费的专门约定,物业就不能收公摊水费,物业公司更没有权利停水停电。
对于此次纠纷,孙律师建议双方协商,或者向相关物业主管部门反映,仍不能解决的可诉诸法律。(董晓源 王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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