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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花苑小区车位至少租五年 不租车位车辆无处停

110广州网 时间:2011-03-21 09:39:19

        潍坊新闻网3月21日讯 2月27日,潍坊晚报曾报道了寒亭区泰祥花苑小区开发商不但要将小区道路上的车位以租赁的形式给广大业主使用,而且部分车位要一次付清5年的租赁费,小区内部分业主认为此举不合理,有的就没有租赁此车位。然而,如今,小区业主委员会又贴出通知,小区将实行通行证和IC卡出入停放制度,他们没有车位的业主的车辆今后将无法进入小区内。3月19日,该小区的两位业主向本报反映此事。

        在泰祥花苑小区,记者见到了这个通知,通知称,该小区业主的车辆,凭发放的《泰祥花苑小区车辆通行证》和IC卡进出小区,临时来访车辆须配合门卫登记,凭门卫发放的临时出入证进出小区;接送上下班的公车,须办理小区车辆通行证,停放在临时指定地点。如需过夜或长时间停放的,按规定办理租赁车位手续;办理车位租用手续时,租户交付租赁费后,与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发放小区车辆通行证和IC卡。

        对于通知上的规定,该小区的很多业主都认为太不合理:“从这份通知上可以看出,以后我们没有租车位的业主车辆,就不能进入小区了,但他们租赁车位的方式实在让人难以接受啊!”小区两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表示,今年2月底时,小区业主委员会曾规定,小区地上出租车位租赁期最低5年,租赁费每年650元,地下停车位每个4.5万元。对此,业主认为此办法非常不合理,所以,至今,包括他们在内的大部分业主仍没有租小区内车位。

        针对业主反映的情况,一位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对于所贴的这份通知,也只是一个讨论稿,业主们如有意见完全可以向他们反映。对此,山东省海瑞达律师事务所的王志杰律师介绍,对于该小区的此事,必须召开业主大会,经过半数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后,才可以实施,否则任何规定都视为无效。(刘晓梅 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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