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啤酒女郎男子被判入狱
110广州网 时间:2011-03-23 11:39:09
深圳新闻网3月23日讯 叶某某和朋友与相熟的啤酒女郎开怀共饮,事后将醉酒的啤酒女郎带到宾馆强奸。昨天,由福田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叶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二审法院驳回被告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被告人叶某某今年29岁,原来是某地产代理公司业务员。2009年7月6日晚,叶某某与朋友吕某等人到KTV消费。7月7日凌晨5时许,叶某某与同事吕某以及在此担任啤酒推销员的被害人杨某某等人一起宵夜饮酒。6时20分许,杨某某醉酒后,叶某某与吕某将其带至福田区福强路某宾馆8159房,吕某约20分钟后离开该房。叶某某在房内趁杨某某醉酒无力反抗之机,违背杨某某的意志,两次强行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
事后,杨某某报警,警方于2009年10月26日将叶某某抓获归案。
(记者 包力 通讯员 罗淑芳)
- 上一篇: “富婆”办厂借钱 男子被骗13万
- 下一篇: 写字楼销量减深圳租金领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