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再议住房公积金提取制度
110广州网 时间:2011-03-25 15:39:12
深圳新闻网3月25日讯 今天是“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昨天,市民参与讨论的热情也空前高涨。记者浏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博留言发现,市民普遍对公积金的互助性表示理解,然而,大家认为权利和义务应当对等,坚决反对自己劳动所得“被公益”。
1
热议:权利和义务要对等
在昨天的讨论中,记者注意到,反对声音最为强烈的要数那些已经买了房,但仍在辛苦还房贷的工薪族。网友“真龙blog”说:“只想请贵中心想明白一件事:凡是被扣公积金,而又被限制提取的,已购房的市民,他们也一样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都是靠工薪讨生活的,在深圳没钱,能过得上有尊严的生活吗?想水池子蓄得多些,也不能打他们的血汗钱的主意。”
还有网友“我爱女儿Effie”也直言:“团结一致?不好意思,我没那么高尚。我只希望我的父母能生病有钱治,我的弟弟妹妹亲戚有钱读书。别人,我管不了。我的每一分钱,都是我的血汗钱。我每天六点半起床,晚上七点半到家。从工作到现在的10年间,我熬了多少个通宵日夜加班工作。我希望自己的钱能回到自己的口袋。”
多位网友都提到了权利和义务对等的问题,认为应该限制的是那些需要享受权利的市民的提取。大家也从这一点出发给出了具体建议,如网友“rick2791”所言:“建议很简单,可以强制缴纳,无房贷的不限制提取,需要公积金贷款和租房的按缴纳额提取,提取后三年或五年内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这个还不合理吗?即使需要体现公积金互助的意义,那也可以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同样可以帮到那些需要贷款的人,关键是现在要到完全离开深圳或退休或死亡之后才能提取,不觉得这个限制太离谱了吗?”
还有网友“了凡凡了了”问到:“你哪来的权力强制有房无贷的帮助别人买房,要帮助也是自愿的,强制别人帮助算什么?”
- 上一篇: 毒贩被抓时将毒品倒马桶
- 下一篇: 把钱转入“安全账户”?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