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报告广州行政事业性收费7病缠身
广州社科院报告
收费政策不尽合理,收费总量大,2008年是昆明33.68倍
■新快报记者 刘正旭
广州市社科院最新发布的《广州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研究》(下称《研究》)课题披露,广州行政事业性收费额2006年为78亿元,2008年已达128亿元,3年增长50亿元;而当年深圳行政事业性收费仅30多亿元,广州128亿的收费金额则是昆明的33.68倍。
市物价局长任课题组长
此研究课题由广州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研究课题组完成,课题组长为广州市物价局局长罗家祥,两位副局长任副组长。
《研究》陈述了广州行政事业性收费存在的七大主要问题。指出广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偏大,2008年达到13.03%,深圳为5%,杭州为8.2%。
治安联防费属重复收费
《研究》还指出,广州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不尽合理。
如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对企业影响较大。深圳已取消了该项收费,北京、重庆、青岛、成都等从未设立过此项收费。
有的项目收费标准和计征方式不合理,分类过于复杂。目前企业反映较大的主要有堤围防护费和基础设施配套费。
而有的收费项目存在重复收费问题,如广州市民反映较大的治安联防费。
个别行政单位隐蔽乱收费
《研究》指出,近年来,个别行政单位将自身行政管理职能转移到下属单位,将一些本应由单位自身开展的行政业务,由下属单位开展强制性服务并收费。
《研究》建议,广州在减少收费或降低标准以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的同时,也要注重逐步提高资源环保类收费标准。
七大主要问题
1.收费总量大,数额逐年增长。
2.收费政策不尽合理。
3.地区间收费不平衡。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费的收取在省内、市内各区之间就存在差异,执收力度不一致。
4.广州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改革相对于省内、国内其他城市,力度远远不足。
5.乱收费行为更具隐蔽性。
6.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不明确。
7.资源环保类收费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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