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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皇宫”案再开庭 原告索赔损失3000万

110广州网 时间:2011-06-24 22:39:01

深圳新闻网6月24日讯(记者 张冀煜 报道)备受瞩目的“海上皇宫”案于今日在龙岗区人民法院再度开庭审理。原告深圳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以龙岗区经济促进局“违法强拆”为由,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万元。在近3个小时的庭审之后,审判长再次宣布休庭。

当天下午甫一开庭,原告深圳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便向合议庭提出补充诉讼请求,要求在起诉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原龙岗区农林渔业局)强制拆除“海上皇宫”行为应属违法的基础上,追加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万元。这也是本案开庭审理以来,原告首次将经济赔偿的金额数目纳入了诉讼请求。

依据法律程序,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原告若补充诉讼请求,应在开庭审理前向法院提出。同时被告代理律师认为,对于撤销行为造成原告的损失,可作另案处理。由于双方产生异议,审判长宣布休庭5分钟。

经过评议,鉴于原告起诉被告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与原告向被告索要经济赔偿相互关联,合议庭对原告追加经济赔偿的诉讼请求予以准许,与原告之前的诉讼请求并案审理。但合议庭提出,原告必须对赔偿金额的具体数目和对象进行事实举证;而被告的举证责任仍在于其强制拆除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此后案件审理的焦点,仍然集中在“海上皇宫”的存在是否合法,及其强制拆除是否违法两大方面。原告诉称,龙岗区经济促进局于今年3月1日撤销《养殖登记证》的行政处罚决定未遵循法定程序,没有给予原告陈述、申辩、复议的权益,应当认定被告程序违法并予以撤销。

被告代理律师认为,“海上皇宫”一直未取得合法的海域使用权,本质属非法占用海域,对其强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庭审过程中,“海上皇宫”案件的主要当事人郭奎章坦承,位于“海上皇宫”的“山海汇俱乐部”确属其经营的私人会所,并有着严格的入会资格。据被告代理律师陈述,该俱乐部的会员必须符合“世界500强副总裁以上人士、皇室贵族成员、外国驻华大使”等身份要求。

“但我们允许社会各界人士免费入内参观。”郭奎章对此回应。

6月24日下午5时,在历经近3个小时的质证辩论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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