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六成低收入家庭房子不到40㎡
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一项研究表明,低收入家庭基本没有娱乐和享受的钱
■新快报记者 刘正旭
昨日,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发布由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课题组调研的《广州城市低收入居民生活现状与对策研究》(下称《研究》),结果显示,六成低收入家庭住房不足40平方米,面积低于60平方米的占了八成,同时低收入家庭基本没有文娱活动,也没有享受性支出,更无力承担子女学费,由此造成的受教育程度低,进而影响其就业。
京沪穗深低保金广州最低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09年底,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人数为45412人。而就业人口少、收入低、负担重、生活水平低是这些家庭的基本特征。
《研究》称,在沉重的生活负担下,低收入居民家庭消费支出主要以生存性支出为主。2009年广州城市低收入居民食品、衣着、医疗、居住(包括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这些基本的生存型消费占低收入家庭消费性支出的74.9%,而包括电脑、空调等在内的家庭人均耐用消费品支出仅达同期全市平均水平的一成,高档享受型耐用消费品如摄像机、钢琴等均是空白。
受调查对象家庭中,基本上没有享受、文娱方面的消费支出。
尽管广州市在2009年对全市低收入家庭推出了1.3亿元的低保金,但以2009年调查当年的低保标准来看,广州市低保标准为365元,在京、沪、穗、深中排末位,低于上海市(425元)、深圳市(415元),北京市(410元),并且低保标准的增长速度低于上述城市。
近八成低收入家庭租房住
据调查显示,六成以上低收入居民家庭处于“蜗居”状态,近八成低收入居民家庭居住租赁房。近年来广州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一定的改善,2009年户均住房建筑面积38.6平方米,比2007年增长15.5%,但仍然普遍存在住房面积较小、居住拥挤的问题。住房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占62.0%,40-60平方米之间的小型户占23.0%,60-80平方米的中型户占15.0%。2009年广州城市低收入居民家庭中,74.0%是居住租赁公房和私房,20.0%属于原有私房,6.0%为房改私房,无经适房和商品房。
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生活设施有待完善。广州城市低收入居民住房成套率较低,超七成的居民家庭居住在条件不理想的普通楼房、平房和一居室中,而二居室、三居室的只有28.0%和1.0%(同期全市平均水平分别为49.0%和39.0%)。近五成家庭的卫生设施仍然需要完善。
逾六成家庭无力承担子女学费
《研究》称,子女教育问题被受访者列为第二大难题。在有子女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家庭中,有64%的家庭表示无法承担子女的学费,仅有36%的家庭表示勉强可以承担,当问到他们如果无力支付学费是如何解决时,有62.0%的家庭选择向亲友借钱;另有32.0%的家庭依靠社会捐助。
由于受到文化教育程度的限制,以及由此带来的劳动技能缺失及缺乏开放的思想观念,导致低收入居民家庭人口就业率也非常低。
2009年广州城市低收入居民家庭户均家庭人口为2.82人,就业人口为0.43人,就业者负担系数高达6.56(为同期全市平均水平的3.6倍)。在已就业人口中,其较低的文化素质导致其难以在行业选择、工作薪酬方面有所作为,就业行业为“居民和其他服务业”占70.0%,职业为“商业、服务业工作人员”占95.0%,每一就业者人均工资性收入仅有830元,仅是全市平均水平的22.8%。
建议
住偏远廉租房给予交通补贴
在广州城市低收入居民面临的困难中,众多受访者均把身患重病以及由此带来的医疗费用排在第一位。面对低收入家庭的医疗困境,课题组提出,广州应将大多数专科医院纳入可报销医药费的定点医院范畴,适当扩大定点医院范围,使更多疾病可以得到有效医治。
针对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的问题,课题组建议要逐步完善廉租房制度,提高租赁私房补贴,进一步加大对廉租房、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对于拟建的保障性住房的选址要适当考虑城市低收入居民居住的生活成本问题,对于现在居住在较偏远地方廉租房的居民给予交通费用补贴,切实解决他们的居住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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