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盘活50亿住宅维修资金
【缴存】
15层以上73元/平方米
根据《规程》要求,业主缴存维修资金,由办房屋产权证时交改为交房前交。中心城区业主可在各区房管局窗口及全市交通银行网点缴存维修资金。业主在办理收房手续前,凭维修资金缴存通知(个人)缴存首期维修资金,并在账户余额不足30%时续存维修资金。
具体缴存标准为:开发商按照物业总规模建安造价的1.5%(有电梯的按照2.5%)缴存;购房人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存,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金额为每平方米建安造价的5%。
2011年的缴存标准为: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无电梯框架住宅55元/平方米,有电梯(14层以下)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有电梯15层(含)以上框架结构为73元/平方米。
业主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必须出具已经缴存了维修资金的证明。
二手房过户前得缴存
二手房交易过户时,房管部门将对是否缴存了维修资金进行查验。如果该套房已经开设了维修资金专户而该房屋未缴维修资金的,应补足维修资金;不补缴的,暂停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在购房过程中,原房主与买房人有约定的,根据约定来缴存;若没有约定,就由原房主缴纳未缴的维修资金。
二手房交易时,该房屋维修资金账户有余额的,其余额同时转移给新房主;新房主凭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到所属房管部门窗口办理转移手续。
追缴“老赖”开发商
武汉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和各区房管局,将对开发商缴存维修资金的情况进行清理,凡是已办理楼盘项目初始登记但未缴存或缴存不足的,将向开发单位逐一下达限期缴存通知书;逾期不缴存的,依法处罚;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暂停该开发商在房管部门的楼盘备案登记等。
据悉,武汉市从2002年开始归集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此前建成的小区,如果没有建立维修资金专户,需要维修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施的话,只能由业主自行筹集维修资金。
【使用】
屋面漏水可直接用钱
根据规定,当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时,经占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但以下紧急情况下,可以不通过2/3业主同意,可经过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申请,直接报区房管局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外墙1/5以上有脱落危险;电梯故障危及安全;消防设施出现故障危及安全等。
在要维修的共用面积范围内,如果有业主未缴或未足额缴存维修资金的,房管部门应告知申请人,并引导申请人组织该范围内业主就如何分摊、使用维修资金达成一致意见。相关业主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又无约定的,房管部门按比例拨付已缴存业主分摊费用,不足部分由申请人组织相关业主解决。
业主大会可以管钱
根据规定,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后,要求划转维修资金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
据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通过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住宅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涵盖渗漏、外墙、电梯、避雷设施、监控、消防设施、排水等方面。
维修资金随时可查
各个缴存银行,要定期向武汉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和业主委员会发送对账单;同时实行维修资金的查询制度,接受业主、售房单位对其缴纳的维修资金的余额、使用情况、增值收益等方面的查询;此外,还将扩大维修资金缴存服务网点,增大网点服务范围,方便业主缴存、使用和查询。
【释疑】
50亿元资金仅用了3200万元
“养老钱”为何用得这么难
根据现行法规,维修资金使用方案通过公示,只要规定的业主人数签字同意上报区房管局,区局只需要不超过7个工作日就能完成审核工作。既然如此,为何很多小区居民认为维修资金使用难?
据房管部门介绍,维修资金的使用主要卡在“表决”上。根据规定,维修资金使用需要占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而部分业主对维修资金认知不深;有的业主长期不在家或房屋出租,无法找到本人;部分业主认为维修的部位与自己无关(如顶楼屋面)或自己不使用(如电梯)等,造成资金使用卡壳。
截至去年底,武汉市累计归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近50亿元,而经业主申请使用的仅3200万元。
据了解,目前全国维修资金的使用率也很低,普遍在1%左右。另外,目前大部分房屋还在保修期内,尚未使用维修资金。但从2008年开始,武汉市维修资金使用量开始以50%以上的增幅增长,说明维修资金使用的“井喷期”开始到来。
责编: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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