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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试点二手房交易"电脑定价"

110广州网 时间:2011-07-26 10:40:03
  【长江网讯】 (湖北日报)(记者江萌)二手房交易人工估价的模式,今年将在武汉画上句号。昨日,武汉市地税局、房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从本月30日起,在江岸区试点电脑评估二手住房交易价格,届时电脑评估价将与个人申报成交价比较,通常情况下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计税价格,凭此征收税费。

  现有二手房交易,必须事先由评估公司派人评估房屋交易价,个人需缴纳房屋评估费。人工评估价与个人申报价对比,较高者作为计税依据。

  该市房管局市场处介绍,人工评估难以剔除人为因素,影响评估的公平公正,加上少数人在交易中采取“鸳鸯合同”低报成交价,偷逃税款。

  对此,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应用新的房地产评估技术,以增加二手房交易税费征管。

  据介绍,实行电脑评估时,每一幢楼会确定一个基准价,不考虑装修,并结合楼层、建筑结构、年限等输入几十项修正因素,最后由电脑运算相关程序自动产生评估价,以减少人为因素。实行新估价方法后,个人不再缴纳房屋评估费,办证也将提速。

  武汉市地税局介绍,30日起先在江岸区试点,年底前推广至所有城区,包括二手写字楼等非住房项目也将全部由电脑评估交易价格。

  三问“电脑估价”

  湖北日报讯 记者 江 萌

  一、电脑如何估价

  市房管局市场处介绍,首先利用空间地理信息等技术,固定每一幢大楼的具体位置。对每一幢楼房先形成一个房屋基准价,然后结合楼层、结构等几十项修正因素,由电脑自动产生评估价。

  这其中房屋基准价是关键因素。市房管局表示,这一价格将参考小区二手房挂牌价、附近新房销售价等市场行情指标,每年动态调整一次。

  房管局人士称,电脑估价后,市民不再缴评估费。目前,价值100万元以内的住宅评估费为3‰。

  二、正当理由如何界定

  按规定,个人申报价与电脑评估价通常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计税依据,但个人有正当理由,可以按低价计征税费。

  正当理由包括房屋质量等各种理由,暂时无法一一列举。市民有正当理由,并对电脑估价有异议,交易价又确实低于电脑评估价的,可以委托具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可登录市房管局网站查询)重新评估,评估价低于电脑估价的,评估费由地税部门承担,并按较低价计征税费。若高于电脑估价,费用由市民承担。

  如仍有异议,可提请武汉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专家委员会技术鉴定。

  三、税费会否增加

  推行电脑评估后,会否提高计税依据,从而增加税费?市地税部门表示,对明显低报价格者而言,税费会相应增加。但对于正常交易的市民,因取消了评估费,总缴纳的税费很可能会减少。

  如一套办证5年以上、100平方米的二手住房,人工评估价为50万元,按1.5%计收契税,3‰计收评估费,总税费为9000元。而假定改由电脑评估后,评估价为55万元,但只收契税,总税费为8250元,少了750元。

 

责编: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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